行會2威尼斯修改器(權力的游戲:喬佛里唯一長腦子的時刻,提出的建議遠勝龍媽)
行會2威尼斯修改器文章列表:
權力的游戲:喬佛里唯一長腦子的時刻,提出的建議遠勝龍媽
《權力的游戲》在沒有龍出現的時候,它有著馬基雅維利的風格,而當有龍出現的時候,它是低魔世界,是一部魔幻史詩。
權游中有很多有意思的設定,比如冰與火,夜王與光之王,坦格利安家族會噴火的龍,史塔克家族的冰原狼,都是一種冰與火力量的對立。
國王、騎士團、龍的組合真的是一個奇妙的設定,在《權力的游戲》中龍在冷兵器時代就象是一種更高階的火箭炮裝備,七國貴族無人能及,所以坦格里安能維持其強勢的統治。而因為有龍這樣一件大殺器,更團結了一大批忠誠而又勇敢的騎士守衛在國王身邊。而在現實世界里,恰恰是火藥革命的出現,才加速了騎士制度的瓦解,使得中世紀的歐洲從封建社會逐漸步入新的君主國時代。
在第一季中,喬佛里提出一個設想:要建立一支自己的軍隊,進行中央集權。認為維特斯洛大陸對領主們下放了太多的權力。
這是喬佛里唯一長了腦子的時刻。甚至比丹妮莉絲后來跟提利昂說這些大家族不過是同一車輪上的輻條,她要打破這車輪的想法更為清晰和實際。
因為這時候的喬佛里也不過十三歲左右的年紀。
只可惜一直教導他的是瑟曦,而瑟曦無法看得更遠,如果他能夠從心里尊重他的舅舅,又能多讀幾本書,和提利昂能坐下來聊聊這個想法的話,他或許會得到完全不同的建議。
也許就能象少年康熙那樣有一個遠大的志向,用幾十年的時間去做一件大事。或者是另一個路易十四。
喬佛里長著一張欠揍的臉,但這個提議確實有著相當的前瞻性。
因為歐洲直到15世紀后才開始擁有了常備軍。英國和法國才開始了中央集權。
“為了避免災難的降臨,人們把自己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祈禱上帝的人,第二類是經商、種田的人,第三類是為了保護前兩類人,使之免受不公和傷害而產生的騎士”
這句來自法王腓力六世大臣的話基本可以描繪出中世紀西方社會的基本劃分:教士、勞動者、騎士。這三個階層所對應的又是三種制度:封建制度、采邑制度和教會。
封建制度是一種政體,在這一政體中,封建領主和封臣之間的契約取代了國家權力。封臣向領主效忠,領主向封臣提供封地并保護他們。而戰爭時期,一旦領主號召,封臣則要馬上要領兵跟隨領主作戰。在沒有戰爭的年份,封臣們一般每年服一次兵役,每次約40天。
但這種制度的缺陷在于,一旦領主的后人比較軟弱無能,那么這些封臣們的土地實際已經成為私產,當領主不夠強勢,封臣們就會開始搶奪封地,而領主卻無力解決。在原著中,泰溫父親就是這樣,手下封臣的爭地糾紛無力解決,導致蘭尼斯特家族被很多封臣無視,直到泰溫這一強權人物掌家之后才扭轉局面。
而佛雷家族的老佛雷雖然是徒利家族的封臣,但在戰爭時期,老佛雷也不是次次都出兵,總要在大勢已定之后才會響應,所以被稱為“遲到的佛雷”。
大領主正當合法的權益都是來自于王權,所以,這些大領主們都會小心的選擇一位合適的國王,即使他們無意尊重這位國王的統治權。
一旦外部戰爭告一段落,當外國的侵略和威脅暫時停止時,國王們就開始維護自己的權利,開始建立強大的君主國。在中世紀長達幾個世紀中,國王與貴族之間的斗爭就是西方政治史的實質。
西方多元化社會的組成部分:一個不受皇帝支配的獨立教會,代替皇權的封建君主和領主,采邑制度下自給自足的鄉村經濟,還有以城市為根據地,反對貴族、高級教士、最終反對君主的新興的商人階層。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商人階層的興起,10世紀時,雖然歐洲各處都有商人,但他們經營的大多數是奢侈品,專為貴族階層消費的服務,比如劇中小玫瑰的婚禮,老玫瑰發動所有人去尋找最為奪目和名貴的首飾。維斯特洛的貴族老爺、小姐、夫人們又特別喜歡奢侈品,布拉佛斯的貿易來往頻繁。
但是到了14世紀,商人們交易的貨物已經從奢侈品涵蓋了日用品,有英格蘭的原羊毛,佛蘭德用英格蘭羊毛制成的毛織品,德國的鐵和木材,斯拉夫地區的毛皮,西班牙的皮革和鋼。而在劇中洋蔥騎士之前也是走私販賣起家的。布拉佛斯、潘托斯到處都是商人從各個城邦收集來的貨物進行交易。
中世紀商業的巨大發展,對整個社會結構也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城市作為貿易和行政中心,開始慢慢的出現。尤其是意大利的威尼斯、那不勒斯、阿馬爾菲都成了重要的商業中心。
在這些城市里,最令人向往的是機會和自由。當時的慣例是,當一個農奴逃到城市 ,只要他在城市居住了一年零一天,并且沒有被捉回去,他便成為了自由人。
所以,城市更吸引了很多農奴,因為這里有著自由的空氣。而廉價又充足的勞動力又促進了商業的發展。當商人成為市民,為了保護自身權益,他們大多見多識廣,更加自信和獨立,他們開始要求權利。在當時的歐洲,商人們不僅財富上有所增長,并且在穩步的取得政治權力。
他們成為倫敦的市長,德意志帝國自由市的參議員,荷蘭的州長。這樣的社會地位和政治關系意味著國家更加重視商人的利益以及為后來的海外冒險事業鋪路。
而歐洲的君主們在教皇、貴族之間不斷爭奪權力的時候,他們開始與新興商人階層有了非正式聯盟。商人階層為君主們提供財政上的支持,還分擔了相當一部份管理職能,他們充當國王的內侍、監工、帳目保管人,皇家造幣廠經理。而作為回報,君主們向他們提供保護,反對大領主和主教們的頻繁戰爭和不合情理的要求。并且為了商人利益考慮,還廢除了自治的地方當局一些雜亂模式。到了15世紀時,這些君主國大致包括了今天的英國、法國、葡萄牙以及部份西班牙的領土。
而在意大利,龐大的商人家族不僅控制了貿易和制造業,還開始控制政治事務;他們對威尼斯、熱那亞、佛羅倫薩、米蘭之類的繁華城市起到了決定性的影響。比如美第奇家族就是文藝復興時期多位藝術家和作家的資助者,這些商業家族的需要、私利和愛好深刻影響了文藝復興時期的文化復興。
比如德國的富格爾家族花錢買了兩個教皇的皇冠,馬克西米安一世和卡洛斯一世(就是后來的神圣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都是在富格爾家族的資助下才戴上了神圣羅馬帝國的皇冠。
歐洲商人的地位和權利,在當時的歐亞大陸上是獨一無二的。在歐洲以外,商人根本沒有機會上升到當權者的地位。《權力的游戲》中出身底層的瓦利斯和伊利里歐從小偷一步步成為了專業的情報販子,他們販賣的不是貨物,而是情報。后來瓦利斯去了維特斯洛當了情報總管,而伊利里歐則成為了自由城邦潘托斯的總督,當進入權力圈子后,這兩人又聯手開始了一步大棋,暗中扶持坦格利安家族的遺孤,開始滲透更深的政治權力。
在中世紀,當時的商人可以說服他們的國王向他們頒發皇家特許狀,準許他們在一個單獨的城鎮內聯合起來,這種城鎮有權充當社團,有權用自己的社團印章簽訂協議,皇家特許狀還準行商人和工匠組織行會;包括對產品標準、價格和工作時間的規定。所以,城市不再受封建法律的制約,而是一種新的社會成份。
甚至在某些地區,一批批城市組合起來形成聯盟,比如1350年,波羅的海沿海岸的不來梅、呂貝克等90個城市組成了漢薩同盟,反對海盜,竭力主張在外國的商業特權,幾乎壟斷了北歐的貿易。
并不是說這些商人就不曾受到過盤剝和欺負,在同時期印度和其他國家的商人一樣,他們也受到過勒索、貨物被偷掉,財產也會被沒收,但因為歐洲的多元化,總有一些領主和君主愿意容忍商人和他們的行為。當一個地方加重了對商人的稅收,那么這條貿易路線就會轉移到別的地方去,未來的地方收入也就完了。沒人會一直把下金蛋的雞殺掉。
因為貿易的頻繁和長距離的運輸,促進了證券交換、貸款制度和國與國之間銀行業務的發展,商業貸款和保險證券的存在,又讓經濟有了基本可預測性。《權力的游戲》中讓我們也見識到了布拉佛斯鋼鐵銀行的規模和實力。
就這樣歐洲大部分國家逐漸的、不同程度的和市場經濟發生了共存共榮的關系,并為之提供了良好的國內秩序和公正的法律制度。
正如亞當斯密所說:要使一個國家從最低級的野蠻主義上升到最高程度的繁榮昌盛,并不需要多少別的條件,只需要和平、低稅和寬容的司法”
即使經歷了黑暗的中世紀,曾經落后于東方大國的西歐,開始了快速且強勢的崛起。
陳志武:儒家排斥市場嗎?
金融在中國出現得很早,比如,貨幣至少可以追溯到商代,紙幣出現在宋代,早在《周禮》中就談到泉府做一些跨期放貸等,這說明中國社會在近三千年前就接觸甚至熟悉初級形式的金融。但是,在后來的兩千多年里,金融沒有太大進步,證券等更先進的金融業態要到19世紀中后期洋務運動時才由西方人帶進來。到如今,我們還在摸索大眾資本市場的發展路徑。
相比之下,在西方的古羅馬,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世紀至公元2世紀,就有了早期版本的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股票交易也有發生。與此相關的是,在公元200年左右,一個叫Ulpian的羅馬人就推出了人類壽命預期表,標識出30歲的人大概還能活多少年、31歲的能活多少年,等等。當時推出壽命預期表是為了交易人壽保險等金融產品,是為這些保險產品定價而推出的。這些都說明,西方的金融當時就已經有了相當多的發展。當然,公元5世紀,羅馬帝國崩潰,歐洲進入中世紀,金融的發展歷程被中斷。可是,到了13世紀,在威尼斯、佛羅倫薩等城邦,金融重新復興,尤其是為了支持城邦政府負債,大眾化的公債證券市場被推出來,到文藝復興時期已經發展出相當規模。再到后來的16世紀,因為海洋貿易等而重啟股票市場,至17世紀初,荷蘭、英國的大眾資本市場具有相當的規模。
那么,為什么證券等金融在西方很早發展起來,而在中國沒有呢?中西金融大分流是如何在近兩千年前就發生?一般而言,如果要發展金融市場,至少需要具備三個基礎條件:一是要有書寫文字和數字體系,以便寫下金融合約,給跨期價值交換提供備忘錄;其次是金融數學必須足夠發達,要不然難以對金融合約做準確定價;三是保證跨期合約或者說跨期承諾能夠執行的體制架構,比如正式的法治體系,或者規范個人行為的倫理道德。前兩個條件在中國早就滿足了。比如,成書于秦漢的《九章算術》中,就有一些很經典的金融定價問題,卷三里的衰分問題:“今有貸人千錢,月息三十。今有貸人七百五十錢,九日歸之,問息幾何?”卷七中的盈不足問題:“今有人持錢之蜀,賈利十三。初返歸一萬四千,次返歸一萬三千,次返歸一萬二千,次返歸一萬一千,后返歸一萬。凡五返歸錢,本利俱盡。問本持錢及利各幾何?”如果金融交易到秦漢時期還不是那么多、那么普遍,就不太容易提煉并抽象出這樣一般性的數學問題。這表明金融數學到秦漢時已經相當發達。這就更帶來一些問題,為什么借貸金融沒有在秦漢之后推動證券與保險等金融的發展呢?為什么中國沒有發展出更廣泛、更深的大眾金融市場?
宋代張擇端的《清明上河圖》集中體現了中國傳統社會商業的發展,盡管商業繁榮,但金融、市場等的發展卻與西方社會截然不同。
幾年前,斯坦福大學的Greif教授和Tabellini教授提出相關的問題,就是:至少在過去一千多年里,中國人主要靠宗族來實現人際跨期合作,而歐洲人則以“法人公司”實現人際跨期合作,包括教會、市政、公司、行會等,這些都是注冊的法人,不是血緣宗族組織,但可以促使沒有血緣關系的人們進行跨期合作。那么,為什么在那么早以前中國和西方就出現那么大的差別?他們提出這個問題主要是基于中西方在人際合作上的區別,就是中國人把注意力、把解決風險挑戰與資源配置的依賴都集中在靠禮制支持的宗族網絡上,把精力都放在強化以血緣為本的倫理道德上,而西方人在血緣體系之外,還有很多其他可供選擇的解決人與人之間跨期合作的辦法。
四種不同的人際合作模式
為了便于討論,我們先回答一個問題:自古到今,人類發明了哪些辦法去應對風險挑戰、進行跨期合作、實現資源配置?不同社會有哪些不同的選擇?到目前為止,人類大致上找到了四類解決風險挑戰的辦法:一種是我們今天很熟悉的、近代發展起來的金融市場,像保險產品、股票債券、銀行儲蓄、投資基金、養老基金等等,這些是現代人使用的工具,更是西方人熟悉的非人格化手段,但沒有哪個古代社會有這么齊全的金融工具。第二種辦法是基于血緣網絡的保障體系,比如儒家的宗族,這是以人格化方式防范生老病死風險,以達到安身立命,比如“養子防老”就是以子女作為跨期投資、跨期規避風險的具體工具;換言之,子女就是人格化的保險、投資與養老載體,而族人之間的互助與保障是這個體系更為廣泛的功用所在。第三大類辦法則是基于宗教或者其他共同信仰的互助體系,這個相互保障體系不是基于血緣關系,而是基于共同的信仰來增加教友間的跨期信任,尤其是通過做禮拜、教會聚會聚餐等活動,降低信眾間的信息不對稱,減少逆向選擇問題和“搭便車”道德風險問題,使成員間互保互助。第四大類辦法就是現代政府福利,比如福利國家、政府社保,這個體系既不基于血緣,也不基于共同信仰,而是政府通過征稅權、行政權,以強制力方式實現社會不同成員間的風險互助。
芝加哥證券交易所大樓舊影,該大樓是著名建筑師Louis Sullivan和Dankmar Adler的代表作之一,也是美國金融業發展的載體和見證,但該建筑已經在城市更新歷史中被拆除。
這四大類解決風險挑戰的不同辦法中,每一種都要求相應的社會文化、倫理道德規范和制度的支持。比如,金融市場需要外部非人格化的法律和司法體系的配合,沒有法治做支持,就難以發展金融市場;血緣宗族體系則需要一整套從上到下、由里到外的禮制支持,否則,族人間就難以跨期合作、跨期互助,兒女也不一定會孝順;基于宗教的互助體系便理所當然要求教徒遵循教義和教規,等等。理論上講,這四大類保障體系并存當然是最理想不過,因為它們可相互補充、各盡其能,令社會中每個人均得到充分保障。但是,在現實中,很多社會早在兩千多年前已經在這四類體系中做出了選擇并著重發展,排斥其他保障體系。比如,中國在周朝選擇了靠血緣宗族實現人際互助、跨期合作,接下來的精力都集中于發展禮制,通過擴充并完善禮制來保證宗族解決風險挑戰的效率,同時抑制商業、宗教等。
另外,從資源配置角度看,各個社會做出的選擇也很不一樣。這里舉一個通俗的例子:一桌子菜在那里,誰可以先吃,誰只能后吃,誰可以多吃,誰必須少吃?這里,桌子上的菜就是需要配置的“資源”。儒家禮制的主張當然是長者先動筷子,晚輩后動筷;男人未動筷子時,女的不得先食。這就是按照名分等級來決定這桌資源的配置順序、數量。當然,人類社會也可以基于平等的原則同時動筷子,每個人吃一樣多,這就是多數宗教主張的資源配置方式。也可以根據誰出的價格最高,這是基于市場交易的資源配置方式。還可以根據時間順序,誰先到,誰先吃,等等。——由此可知,各社會可以選擇不同的跨期合作、跨期互助和資源配置方式,但每種方式需要得到相應的文化體系、倫理道德體系的支持,因為相應的文化和制度為相應人際合作體系與配置方式提供服務及鞏固其效率。所以,一旦一個社會做出了選擇,接下來就必須發展相配的文化和體制。下面我們來比較中國和西方做出的不同選擇。
中國選擇宗族,西方選擇社會
至少從周公開始,中國就著手建立禮制、選擇靠血緣宗族解決人際互助和資源配置問題,后來到孔孟時期,尤其到漢朝等,更是不斷鞏固禮制,強化家秩序。而在同一時期的西方,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等思想家卻在血緣之外尋找答案,把注意力集中在超越血親網絡的社會治理與政權制衡問題上。
春秋戰國時期,西方跟中國社會的分流還不是很大,差不多還面對同樣的挑戰。我們可以看看公元前3世紀一位古希臘臣民寫給托勒密國王的一封信,他抱怨的問題就是中國人也關注的一個現實問題:不孝的子女。這個臣民寫道:“尊敬的托勒密(Ptolemy)國王:先請接受來自科太希科留斯(Ctesicles)的問候!我深受狄奧尼修斯(Dionysius)和我女兒尼克之害!因為雖然我以前嘔心瀝血把她撫養大,……到如今我已經視力衰退、重病纏身,她卻不關照我,不給我基本生存必需。當我在首都亞歷山大港告她、希望找回正義時,她卻拿來一份國王閣下簽署過的書面保證,承諾每月給我20塊達克碼錢幣的生活費。……現在,由于我女兒受那個畜生狄奧尼修斯的壞影響,不顧我年老病重,不再兌現她對我的贍養承諾!”
親緣關系圖,圖by知乎@蜀山筆俠
這封信告訴我們,至少到公元前3世紀,西方人跟中國人還是差不多,也對子女的孝順有很高期望。只不過從那以后,中國往禮制和宗族的路上越走越遠,而西方往另一條路邁進,在血緣之外的大社會中建立人際合作互助的體系。就在孔孟關注禮制建設的時候,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卻專注討論完全不同的哲學問題。公元前4世紀,亞里士多德分別對君主制(Monarchy)、貴族制(Aristocracy)、共和制(Polity)、暴君制(Tyranny)、寡頭制(Oligarchy)與民主制
(Democracy)的利弊優劣進行分析和對比,關注的是超越血緣的社會治理和權力制衡問題。到公元前3世紀,古羅馬成功地建立平民會議和羅馬參議院,以民主制衡政府權力。正是有了解決跨血緣的社會治理制度建設,到公元1世紀至2世紀,古羅馬的人壽保險、資本市場和其他金融就有了發展所需的制度基礎,而這些發生在陌生人之間的非人格化市場交易,又反過來推動合同法則、商業規序等市場制度的發展,促使超越血緣的廣義倫理道德和法治制度的演變。特別是在基督教于公元4世紀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后,超越血緣的廣義倫理道德得到進一步發展,讓西方人的誠信網絡不只局限于血親。于是,西方人之間的跨期互助合作可以走出族親,依賴法人公司和一般性社團組織。
相比之下,中國卻忙于建立禮制,發展血緣為本的倫理道德,不斷鞏固家秩序。春秋戰國時期的儒學只是百家思想之一,并未成為社會實踐。公元前3世紀末,在劉邦推翻秦朝并建立漢帝國后,陸賈給劉邦推薦《詩經》《尚書》等儒家經典,建議其以儒術治理漢帝國;劉邦則質疑道:“乃公居馬上而得之,安事《詩》《書》?”意思是,漢天下是在馬背上打下的,難道還需要領會《詩經》《尚書》嗎?這有何用?陸賈反問:“居馬上得之,寧可以馬上治之乎?且湯、武逆取而以順守之,文武并用,長久之術也。”他的意思:武力打下的江山,難道你還要用武力去治嗎?秦朝短命的教訓還不夠嗎?陸賈進一步反問道:“行仁義,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如果秦朝當初遵循儒家仁義,推行道德“禮治”,會有那么糟糕的結局嗎?從此,陸賈使儒家成為官方意識形態。到公元前134年,董仲舒獻言漢武帝“推明孔氏,抑黜百家”,漢武帝接受并下詔“罷黜百家,表章六經”,讓儒家禮教成為官方的唯一正統,啟動“獨尊儒術”的歷史。到唐宋明清,禮制不僅持續得到發展,包括修建宗祠、祭祀祖先、推廣禮儀、修寫族譜的興起和普及,而且在唐宋推出科舉,使平民也有資格通過考試做官之后,平民子弟也受到激勵研讀儒家經典,于是禮制及其支撐的宗族成為社會基石。
自從周朝選擇基于家秩序組建社會結構之后,禮制與宗族建設占據了過去近三千年中國哲人的大部分精力,讓他們無暇他顧,導致中國人幾乎無法信任族親之外的人,連上門女婿都難以接受。中國人跟西方人的這種早期選擇差異注定了后來的大分流,包括發展路徑的不同,其中一個表現就是姓氏在各社會出現的時間。對于一個重視血親、需要建立并鞏固宗族的社會而言,姓氏是一個關鍵的血親標識符號,姓王的跟姓陳的肯定不是血親,等等。英國人在1066年前沒有姓氏,是諾曼底人于1066年入侵英國后才把姓氏帶來,先是貴族有姓氏,后來英國國王多次下令,要求每個英國人都有家姓,但并非每個人聽從。結果,六百多年后,到18世紀每個英國人才都擁有姓氏。在這個過程中,他們要么根據自己的職業給自己隨便找個姓氏,比如Smith(鐵匠),要么根據地名或者在父親名后加上“Son”(兒子),比如Peterson就是父親叫Peter、兒子就叫Peterson,等等。歐洲其他社會差不多也是在同時期建立姓氏的。很多人可能會問,英國和其他歐洲人為什么那么晚才推出姓氏呢?道理很簡單,由于他們不是基于血緣組建社會,不是基于血親網絡實現人際互助和跨期合作,那么,他們就不需要花那么多功夫發明、發展家族的跨期標識符號。后來是為了便于征稅,激勵一些歐洲國王強行普及姓氏。相比之下,中國人幾乎比英國人早兩千年就有姓氏,至少在周朝初期貴族已有姓氏,到春秋戰國時候姓氏開始推廣到平民階層,到戰國結束時,幾乎所有中國人皆有姓氏。原因在于,作為血緣符號的姓氏對于禮制宗族的建立至關重要。
中西方的不同選擇也演變出另外一個具體差別,就是我們中文里針對每個親戚關系會有一個相應的具體名稱,而西方卻不是這樣。比如,在中文里,我們有叔叔、伯伯、大舅、小舅、大姨夫、小姨夫,但英文里只有一個,就是uncle,不做細分。在英美社會,父親和母親的姐妹,以及父母的兄弟的妻子,都以“aunt”通稱。西方的親戚稱謂這么簡單,以至于中國人不習慣。中國的稱謂系統里,有伯母、嬸嬸,大姑、小姑,大姨媽、小姨媽;哥哥、弟弟,姐夫、妹夫,堂哥、堂弟,表兄、表弟;姐姐、妹妹,嫂子、弟媳,堂姐、堂妹,表姐、表妹;兒子、媳婦,女兒、女婿,侄子、侄媳,侄女、侄女婿,外甥、外甥媳,外甥女、外甥女婿,孫子、孫媳,孫女、孫女婿,外孫、外孫媳,外孫女、外孫女婿。妻子的伯、叔父母稱“伯岳父、伯岳母、叔岳父、叔岳母”;兄(弟)的岳父母稱“姻伯(叔)父、姻伯(叔)母”;子女配偶的父母稱“親家翁、親家母”;等等,不同名稱太多,足以令西方人暈倒。對于以血親宗族為基礎的社會,稱謂極其重要,因為每個稱謂決定了她或他相對于當事人的名分,名分包含了血緣遠近、代際距離與年齡信息,而名分等級信息決定了與每個人的責任與義務,進而決定資源的配置和風險的分擔程度。比如,張三辦婚禮,不同遠近的親戚,禮錢各異。在張三如果需要借錢時,也會根據相對于當事人的名稱決定是否該借、借多少,等等。
但在西方社會,人際互助和資源配置不是基于血緣禮制,所以,犯不著發明那么多的稱謂。
儒家與金融市場的競爭
我們都熟悉一個說法,儒家抑商。當然,也有學者說儒家跟商業不矛盾。當然,儒家宗族內肯定是信任度高,因此有利于族內融資、實現風險互助,但宗族之外、族與族之間的信任體系基本沒有。其實,至少在儒家的基本價值觀上,對基于貨幣的市場交易是排斥的,至少是瞧不起的。《論語》里孔子講,“君子義以為質”“君子義以為上”,即君子立身行事應以道義為本,道義價值重于物質利益,應當以“義”而不是基于“利”來規范人際關系并建立社會秩序,這顯然排斥商業市場,看低基于明碼標價貨幣化交易的資源配置方式。儒家主張以義而不是以利規范人際互助,這一點與基督教非常一致,后者也是排斥通過貨幣化、商業化實現人際互助。當然,儒家的“義”是基于名分等級秩序,基于以血緣為本的禮制倫理,而基督教是基于只信耶穌基督這個神并且遵循其教義。雖然在理念上儒家抑商,在現實中并非每個人都100%遵守儒家準則,所以,中國現實歷史中有商業交易和市場發展根本不足為奇,就如基督教在16世紀新教改革之前禁止有息放貸,但照樣有不少基督徒違犯教規,從事“地下”有息放貸一樣。不過,只要觀念上排斥商業化發展,商業市場就難以做大,因為一旦做大了,就會引發倫理道德上的指責而遭到抑制。
對待商業的態度如此,對待更加敏感的金融也就更加抵制。再者,如果禮制建設得好,宗族和金融市場之間就會在功能上呈相互替代、相互競爭的關系,因為如果族人間的風險互助已經運作很好,那么,在很多情況下,金融對他們可能就是多余的;反之,如果金融市場發達了,人們就不再需要宗族提供的風險互助及資源共享,宗族就會逐步衰退。
龔啟圣和馬馳騁兩位教授在2014年發表了一項研究,他們發現,在整個清朝1644到1911年間,山東107個縣的農民暴動次數差別很大,有的縣即使遭遇災荒也未必有農民暴動,而另一些縣則不是如此。各縣差別之所以這么大,一個重要原因在于儒家在各地的影響程度各異。兩位教授發現,那些孔廟數量多的縣,也就是受儒家文化影響深的地方,在災荒發生的時候,農民暴亂的頻率就顯著低于孔廟數量少的縣,因為孔廟數量多的地區宗族比較發達,族親之間互通有無的可靠性更好,災荒時被逼得走投無路的概率亦比較低;當然,在儒家文化影響比較弱的地方,一碰到風險事件、碰到災荒,可能就只好通過搶劫或者起義去求活路,暴動的傾向性就更強。所以,在實證意義上,量化歷史研究表明,儒家禮制的確給歷史上的中國社會帶來了好處,只是其代價也不小。
那么,儒家是否抑制金融呢?最近,我跟馬馳騁以及另外一位香港大學老師Andrew Sinclair做了一項研究,其中以中國各個地區市為基本單位,分析各地區金融發展水平差異背后的文化原因。我們的基本假說是,受儒家文化影響強的地區,金融會越不發達,因為金融市場跟宗族之間有很強的替代關系。儒家影響強的地方,宗族發達,即使在現代金融進來以后,這些地區對金融也未必有那么大的需求。具體研究用1900到1927年間各地的現代銀行數量和2010年時各地區家庭參與股票、基金等現代金融品交易的比例,來度量現代金融在這些地方的發達程度和被接受程度。另外,我們也用清朝時期各地的孔廟數量來度量儒家文化的影響強弱,同時,我們也用各地還留存的家譜數量來度量禮制的影響度,作為穩健性檢驗指標。在做回歸分析時,我們也用到很多其他控制變量,以排除各地其他因素的影響。
我們的分析發現,孔廟數量越多、家譜數量越多的地區,也就是儒家文化影響強的地區,1927年時的現代銀行數量就顯著地更少、2010年時的金融交易參與度更低。另外,在考慮其他因素后,孔廟數量多、儒家文化影響強的地區,在2010年時,人均存款和貸款額顯著更低,說明這些地方的人利用現代金融的程度會更低。因此,不管儒家本身是否排斥金融市場,但實際效果是:儒家文化深入的地方,其宗族體系會更加發達,族人之間可以實現風險互助、資源共享,這就降低對金融的需求,抑制了金融的發展。長此以往,金融所需要的制度環境就難以產生。
從我們的量化歷史研究可以看到,過去多個世紀所經歷的中西金融大分流,其歷史根源可以追溯到周朝,那時的周公和后來的儒家選擇了基于血緣家庭與宗族來解決人際跨期風險互助、跨期合作和資源配置的問題,這使得在接下來的兩千多年里中國哲人,特別是儒家學者,把注意力、創造力都用在禮制的建設和宗族的鞏固上,在中國發展出以“血緣為本”的狹義倫理道德,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超越血緣的信任體系難以發展,尤其在家庭與宗族過度發達后,雖然血緣信任體系把族親間的跨期互助解決得好,但超越血緣的金融市場就失去發展機會。而就在周朝選擇依賴血緣宗族之時,西方選擇走上另一條路,專注建立超越血緣的人際跨期合作上,他們一方面也依賴血緣家族解決部分跨期互助,另一方面更把重心放在血緣之外的社會組織發展上,包括社會治理、權力制衡和法治建構;特別是在基督教出現后,西方人更是不再認為只有血親才可信,一般人際信任度與社會資本都高[Fukuyama,Francis.Trust.New York:Free Press(1995)]。由于西方從古希臘、古羅馬就開始推進血緣之外的機制建設,這些機制是非人格化的市場交易所需要的,所以,他們后來更多基于“公司”實體進行人際合作,11世紀開始商業革命,13世紀重新發展大眾金融市場,等等。正因為周以來中國知識精英的精力大多用于完善禮制,而不是建立超越血緣的法治,于是,雖然現代金融在19世紀中后期引入,但這些金融業態甚至到今天還在中國社會“水土不服”。
(作者為耶魯大學前金融經濟學教授,香港大學馮氏講席教授及亞洲環球研究所所長;本文為2019年8月上海社科院經濟研究所與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中國經濟史研究》聯合主辦的“全球視野下的中國近現代經濟發展路徑、制度與思考”國際學術研討會上的主旨發言)
歐洲假發史:為什么直到今天,英國法官還佩戴假發?
文 | 江隱龍
在法官最具代表性的符號中,假發顯得有些異類。東方人認為,它是西方法官的行頭;大陸法系的人認為,它是英美法系法官的行頭;美國法官認為,它是英國法官的行頭……相對于假發的知名度,假發在法官群體真正的“出鏡率”并不高,將時針撥至21世紀,只有部分英聯邦國家的法官還戴著假發,而且這些國家的數量也呈減少趨勢。從這個角度來看,假發的地位與法槌相似——法槌也幾乎只在美國法官的手中出現,卻同樣是法官群體的標志之一。
“假發是法官乃至法律職業共同體的代表符號”這一稱不上誤解的印象同樣也是影視劇文化的“杰作”嗎?答案是否定的。法官佩戴假發事實上淵源于中世紀歐洲的一項傳統,曾幾何時,包括英倫三島在內,整個歐洲貴族階層都熱衷于佩戴花樣繁多的假發;法官幾乎盡數出身于貴族階層,與彰顯身份的假發有著天然聯系。只是時過境遷,大部分歐洲國家早已移風易俗,唯有少數職業共同體還保留著這一古老傳統,而英國的法官便是其中之一。
在假發風尚早已成為過去時,后人很容易將假發誤解為法官行頭或是法庭儀式的特殊標志,事實上它只是歷史的余韻。而假發所承載的內涵也遠遠不只是法律這么簡單:它在人類社會演進過程中還扮演著更為復雜的角色。
卷福的假發
上古文明里的“上古假發”
假發的歷史異常悠久,同時也超越文化邊界的。《莊子·外篇·天地》中有“禿而施髢”之語,這里的“髢”便是假發,主要用于掩蓋禿頂。具有宗教內涵的假發至少在周朝就已出現,《周禮·天官·追師》中載“掌王后之首服,為副、編、次、追、衡、笄”,這里的“編”同“假紒”,即假發所作的髻。“編”顯然不是為了掩蓋禿頂,而是在特殊祭祀場合中烘托莊重的氛圍,其社會功能才是內核。
古埃及假發的誕生時間更為久遠。早在古王國時期,埃及人就開始用羊毛或棕櫚葉纖維制作假發,用蜂蠟粘在頭上或以網襯固定。古埃及假發是一種“全民風潮”,上至法老貴族下至普及大眾均佩戴假發,而假發的款式也能夠反映出佩戴者的地位:假發越長,地位越高;同時貴族階段還會在假發上噴上金粉,或用羽毛、白楊等花紋彰顯自已的特殊身份。與古代中國的首服制度相似,假發在古埃及文明中扮演著區分等級的角色,具有很強的政治功用。
相較于古埃及假發的政治化,古希臘人對禿頂的厭棄直接催生了假發。古希臘人認為禿頂是天神的懲罰,禿頂本身是人類獲罪的證據,故而城邦拒絕為禿頂者安排工作。這一傳統還影響到了古羅馬文明:羅馬人甚至曾試圖通過“禿子法令”禁止禿頂競選議員,而禿頂的奴隸也通常賣不到好價錢。在信仰輿論與政策力量的合力下,假發自然成了反抗歧視的武器,其流行也不足為奇了。
埃及艷后:比假發我從來沒輸過
羅馬帝國時期,假發制作已發展成為成熟的產業,敵方俘虜、奴隸和貧民的頭發大量流入假發市場最終成為貴族頭上的裝飾。當假發工藝日漸繁復而使其躋身于奢侈品之列時,假發也便在財富的流通中變相成為身份的標志了——當然這種身份標志遠沒有古埃及假發那般等級分明,羅馬帝國的皇帝奧托(Otho)、皇后福斯蒂娜(Faustina)均有佩戴假發的記錄,而羅馬城內的妓女同樣也有佩戴金色假發的潮流。可以說,假發是通行于羅馬各個階層群體審美的代表,是一個時代的整體時尚,雖然這背后也隱含著對禿頂的排斥。
羅馬這座“上帝之城”隕落后,假發也一并遭到了羅馬教會的唾棄。教會對假發的反感源于《圣經》教義,《科林斯前書》11:4-11:7中記載:“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神的形象和榮耀。”這里的“蒙著頭”便被解讀為戴假發。隨著教義的發展,假發被教會認為是“撒旦的裝束”“魔鬼的假面”,會會阻礙信徒對福音的接納。西羅馬帝國滅亡后,羅馬教會在幾個世紀的苦心經營下將勢力拓展至幾乎整個西歐,于是風靡于羅馬帝國的假發時尚也勢必消沉下來。
教會不認可假發可能是出于神學理論,可能是出于其謹慎作風,也可能是羅馬帝國末期放縱的社會風氣讓假發沾染上了太多物欲橫流的色彩,以至于當舊秩序崩潰后教會需要以“先破后立”的姿勢重塑道德,從這個角度來看,假發又成為時代精神的代名詞,只是這種時代精神通向墮落與罪惡。
“修士光頭(Tonsur)”
早在西羅馬帝國時期,就已經出現了拒絕佩戴假發的基督徒進入教堂的案例。672年,羅馬教會終于正式發布“假發禁令”,違反規定佩戴假發的基督徒會被逐出教會;同時修道院的修士們也必須留著一種名為“修士光頭(Tonsur)”的特殊發型,通過剃去頭皮中心的部分頭發作為“基督仆人”的標志。“修士光頭”還發展出禮儀感十足的剪發禮,修士們會在特定的日子面對面坐成兩排,一邊吟唱圣歌一邊互相剪頭發。
幾乎整個中世紀假發都處于被教會打壓的悲慘境地。天主教傳統濃厚的西班牙的出現過“任何人不得以卷曲的頭發出現在國王、大臣面前或者法庭之上”的世俗禁令,12世紀的威尼斯甚至將禁令拓展到留長發,可想而知這同時代的歐洲人是極少佩戴假發的。苦于禿頂的貴族為掩飾自身缺陷,只好小心翼翼地佩戴假發,直到16世紀——當時“假發禁令”的執行已經不那么嚴苛了——一位法國大公還曾發出 “脫去的頭發要盡快被填補……假發頭套要在別人不注意的情況下戴上去”的感嘆,畢竟在當時的主流意識形態中,戴著假發去參加圣禮是非常犯戒的事情。
古希臘、古羅馬時代人們以禿頂為恥,而在中世紀教會通過“修士光頭”的規定人為讓修士變成禿頂,“禿頭禁令”與“假發禁令”的對比著實令人耐人尋味。無論教會假發的禁止是否隱含著對羅馬帝國末世的救贖或報復心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如果中世紀的風氣得以延續,那后世將沒有任何一個法官愿意佩戴假發,也沒有任何一個當事人愿意聽眾一位佩戴假發的法官做出的判決。這一情景沒有發生,說明歷史在未來尚留有轉折。
日本武士投來理解目光
從假發禁令到君權象征
“假發禁令”背后是屹立西歐數百年不倒的教會權威,而當教會權威在中世紀末期漸漸衰弱時,“假發禁令”自然會在時尚、奢侈、地位等世俗欲望的侵襲下漸漸松弛。文藝復興時期,人文主義進一歩發展再度刺激了世俗社會被教會壓抑的審美情趣,假發的潮流自然也難被禁令所阻擋了。
14世紀,在文藝復興的發源地意大利——同樣也是羅馬文明的發源地,人們開發愿意花費大量時間用絲線、卷發鉗、燃料及漂白劑修飾發型,假發也開始盛行并有了更多樣式。到了文藝復興晚期,假發時尚已經燃遍整個歐洲,其中最為突出的代表當數伊麗莎白一世,這位深受禿頂之患的英格蘭女王收藏有80 多套假發,這些收藏除了掩飾,同時帶有向教會權威挑戰的隱含意味。
文藝復興不僅推動了人文主義的傳播,同時也加固了王權在與教權斗爭中的有利地位。16世紀,以君主為核心的政治權威漸漸成型,依托一個個“特許狀”發展起來的自治城市漸漸歸于王權,教會的勢力在世俗社會且戰且退,假發也在這一過程中從禁令中解放出來,轉化為新時代宮廷文化的代表。
伊麗莎白一世
宮廷文化強調等級秩序,強調尊卑有序,貴族們“力圖創造或者強化一種儀式感,讓人能夠立即感受到侯爵與臣仆之間不可逾越的社會鴻溝,讓臣仆頓生對侯爵的距離感,意識到自我的藐小和卑微,從而自覺自愿地完全拜倒在侯爵的威嚴之下”。在這一風氣下,地位越高者越關注自身的外部形象,而貴族階層則普遍需要找到一個鮮明且帶有普世意義的載體來凸顯等級,能夠明顯改變佩戴者形象的假發自然脫穎而出。
17世紀假發風潮最第一個引領者是法國國王路易十三,他為了遮蔽頭上的傷疤而佩戴假發,但很快這一裝飾就被大臣與平民紛紛效仿。1615 年,一位意大利詩人到巴黎旅游時發現巴黎的男人“頭上都頂著一個用人的頭發絲仿造的假發”,這說明在路易十三時期,假發還只是時尚而未被上午為制度,但情況將在下一任國王統治時期變得不一樣。
1643年,“太陽王”路易十四繼位,在他統治時期,法國的君主專制政體達到登峰造極的程度,表現之一就是愈加繁復的宮廷禮儀。男爵西蒙(Simon)曾在自己的回憶錄中詳細記載了路易十四最生活化的起床儀式:“早上8點,仆人把睡夢中的路易十四喚醒,在外等候多時的御醫和保姆立即進入起居室問安。之后,路易換上襯衣,此時,他會決定今天佩戴哪一頂假發。與此同時,高級大臣優先進入起居室接受國王的訓話,之后包括侯爵、公使、總督等各色權力人物都會悉數登場,而路易十四就在眾人面前完成他非常私人的更衣儀式……”
路易十四
假發,是這一儀式的核心。路易十四示佩戴假發時從不會出現在公眾場合,這位國王最鐘愛的是“卷曲長假發(Allongeperücke)”:這款假發在額頭部位高高隆起,然后從中間分成兩個部分,分別垂向兩邊,一直延伸到胸前,后面甚至一直垂落到背的中央,極能展現國王的威儀、高貴和尊嚴。上有所好,路易十四的大臣們自然紛紛效仿——“卷曲長假發”因為國王的佩戴有了王權隱喻,由此不同等級的貴族、官員也開始設計、佩戴與其地位相一致的假發。這些假發沒有精確的制定標準,但當假發通過外形、質量以及造型與佩戴者使用的化妝品、服飾以及行為舉止結合起來時,很容易讓旁人看出佩戴者的社會地位,這一強大的視覺沖擊使得假發成為路易十四時代的“無冕之冕”。
中世紀教會為修士確定了剪發禮,路易十四也將假發的使用融入到了宮廷禮儀,比如王子在宮中覲見自己的父親時也必須佩戴“卷曲長假發”。這一潮流甚至傳播到了遙遠的清朝,在描繪雍正皇帝的《打虎行樂圖》和一幅畫像中,這位清朝便佩戴著“卷曲長假發”,東西方的皇權與王權,在此合流。
雍正皇帝《打虎行樂圖》
路易十四的去世帶走了法國絕對王權的黃金時期,“卷曲長假發”也不再為國王御用,但高昂的造價依然使其成為貴族階層的專用配飾。在陌生環境中,假發就是頂在頭上的名片,可以讓事先并無交集的社群立刻做出接納或拒絕的判斷。《唐璜》中的農民埃皮看到假發“大吃一驚”,以為這是一種“沒粘上頭皮上的頭發”;而在一個貴族騰哈特(Jo hannes Tennhart)的游記中,他在抵達薩克森之后,當然優雅的紳士因為注意到他“戴了一頂比較昂貴的假發”而向他“發出邀請”。在17至18世紀的歐洲,假發早已如同一門社會語言,將貴族與農民明確區分開來。
在這一時代背景下,曾經視假發為洪水猛獸的教會也開始接納假發了,只是相對于世俗貴族,教士們的步子相對“穩健”:他們發明了一種“教士假發(Abbéperücke)”,這種假發頂部鏤空,戴上之后仍然能夠獲得“修士光頭”的效果——在時尚面前,傳統與教義也有條件地放下了自己的身段。
雍正皇帝的假發
英國假發的起起伏伏
歐洲大陸流行的假發風潮很快越過英吉利海峽踏入了英格蘭。雖然英國早在伊麗莎白時代就已經出現了種類豐富的假發,但一個政治軼事依然將假發傳入英國的引領者定義為英格蘭國王查理二世。17世紀,查理二世曾流亡法國,待其于1661年復辟后,便將流行于法國的假發風潮引入了英國宮廷。
那為什么查理二世會引入假發呢?這就牽涉到另一個政治軼事。查理二世的復辟標志著當時英國兩大派系——反對國王的圓顱黨(Roundheads)和保皇派勢力的騎士黨(Cavaliers)達成了妥協。圓顱黨多為清教徒,一律留著短發;騎士黨則一律留著長發。在對立時期,發型代表上 旗幟鮮明的立場,而當局面緩和,發型上的針鋒相對就顯得不合時宜了。作為折中的辦法,假發成了最好的立場掩飾物,在特殊時期為英國貴族所推崇。
雖然社會各階層都有權利擁有假發,但從假發的質地、款式等還是能輕松推斷出佩戴者的地位。形制華麗、做工精良的假發很快在貴族階層流行開來,法官、律師等社會精英人士自然不會在這一潮流中缺席,英國法律共同體與假發的結緣,正是在整個貴族階層接受假發潮流的過程中開始的。
查理二世
假發自然不是由查理二世首先引入英國的,但假發在英國的廣泛流行卻很可能在查理二世復辟后實現。一個重要的例證是,在查理一世在位的1635年英國威斯敏斯特委員會曾頒布法令對法官和法庭其他成員的服裝、配飾作出了權威規定,而在這部法令中,法官的法定頭飾并非假發,而是方巾、兜帽和有角帽。
而當假發于17世紀后半葉流行于英國時,法官們開始面臨起如何將假發與法定頭飾妥帖搭配的問題。當時英國假發的款式的確深受法國風潮影響,假發越大就意味著佩戴者越高貴,于是高級法官的假發不僅僅蓋著法官的頭和臉、遮住了脖子,甚至一直垂到胸前。顯然,法官們對假發的熱情更高,于是方巾、兜帽和有角帽等配飾先是被大大縮小,再簡化成一小塊圓形的白邊黑絲布,置放在假發上。最后,這塊黑絲布也慢慢地消失了,于是假發就成了英國法官頭上碩果僅存的風景。當威斯敏斯特委員會將富有傳統宗教色彩的方巾確定為法官的頭飾時,他們當然不會想到,兩個世紀之后假發將成為英國法律共同體最引人注目的標志。
初期法官的假發通常是黑色或者是其他一些自然發色,與其他貴族所佩戴的假發一樣僅僅是時尚的裝飾物和地位的象征,并無特定的法律含義。大約從1685年起,白色假發開始出現并迅速成為法官群體的潮流,從而與一般貴族的假發形容鮮明對比。
《塞爾達傳說》里的海利亞兜帽有著濃濃的中世紀氣息
為什么英國的法官們會鐘愛于白發假發呢?這源于英國消極、被動、中立的司法傳統。英國普通法要求法官穩健持重,熱情與熱血容易傷害司法的理性,故而愈年長的法官愈容易得到認可,而白色假發無疑是營造老化效果的最佳道具。出于同樣的邏輯,越老舊的假發越能凸顯法官的閱歷豐富。德國法學家K·茨威格特與H·克茨在《比較法總論》中曾經寫過這樣一段話:“在歐洲大陸國家人士的心目中,關于英國法官,常常有這樣一幅浪漫的圖像:他們身著緋紅色的長袍,頭戴巨大的假發,在一所鑲嵌華麗的法庭上進行審判。” 英國人不是假發的發明者,但卻將白色假發與法律職業共同體成功捆綁到了一起。
假發是時尚,而時尚總是來去倏忽。17世紀剛剛在英國站穩腳跟的假發,在18世紀就開始廣受調侃,其中最激進的要數藝術家、社會活動家威廉·霍加斯(William Hogarth):他在1761年創作了一幅名為《假發的五種樣式》的版畫,畫作將假發分為五種樣式并逐一奚落。在威廉·霍加斯的推動下,英國人開始逐漸放棄戴假發的習俗,18世紀60年代后,已經很少有英國貴族在日常生活中佩戴假發了——堅守這一傳統的,就只剩下法律職業共同體。
那么,法官和律師們為什么要堅持戴假發呢?這個問題幾乎不成問題,因為從來沒有哪部法律禁止他們佩戴假發,而法律職業共同體的保守態度使其在潮流面前往往顯得步履緩慢。事實上,當1635年威斯敏斯特委員會的法令要求法官們佩戴方巾等什物時,這些配飾已經過時了;而當世俗貴族們放棄假發時,假發就成了法官們的方巾,并最終演化成法律職業共同體的職業裝。
“卷曲長假發(Allongeperücke)”
假發與職業裝的演進關系倒不僅僅局限于法律職業共同體。假發從時尚界退出導致其價格下滑,18世紀末假發已經降到十幾個先令一頂的程度,于是這一廉價的配飾就漸漸成為行會里學徒工作服的一部分;而在一些餐廳中,假發同樣成為職業裝的組成部分,用于區分招待員和顧客。當然,在行政、法律領域中這種職業裝的寓意更為明顯:職業裝讓從業者形成職業共同體,并強化了從業者的社會屬性。當然,王權時期遺留下來的等級秩序傳統依然存在,比如高級官員、法官、教授等就更偏愛“卷曲長假發”,這背后自然能看到關于路易十四的傳說。直到19世紀初,相對輕便的假發才被拉文斯·考夫特(Ravens croft)設計出并漸漸成為法律職業共同體的主流——這也成為英國司法形象中一道最別致的風景線。
17至18世紀,假發時尚在歐洲達到巔峰,這一時期歐洲各國的精英階層——包括官員、醫生、法官、教士、教師等,都把假發當作了日常服飾的一部分,這一風氣不獨為英國、法國所有。那么,當英國法官們將白色假發打造成司法標志時,其他國家的法官是如何看待這一潮流的起伏呢?
事實上,假發在歐洲大陸的持續時間要比英倫三島還顯得漫長。在啟蒙時代,如伏爾泰、狄德羅、康德等最著名的思想家們在公眾場合都會佩戴假發; 在歌德年輕時曾拜訪過戈特謝德教授,事后在回憶錄中他還對戈特謝德“光禿禿的頭頂上什么都沒有戴”的細節印象深刻,認為為這“非常罕見的經歷”。根據狄德羅《百科全書》的統計,假發鼎盛時期約有 115種樣式,形形色色的假發樣式,主要是為了滿足不同社會身份的人在不同的場合佩戴假發的需求; 有專門室內佩戴的假發,還有外出甚至旅行專用的假發。可以看出,佩戴假發在時尚之余,甚至附帶了一絲社交禮儀的意味。
狄德羅:我研究了115種假發,然而……
不過,假發在歐洲大陸自始至終只是文化層面上的標志,而在歷史變遷中,社交禮儀也有其存與廢的周期。歐陸大陸的法官群體在貴族階層集體淡忘假發的同時放棄了這一傳承數百年的風尚,這反而使英國法律職業共同體顯得“標新立異”了。
英國法官的裝束自然會影響到其統治的殖民地,那為什么同為英美法系的美國沒有繼承這一傳統呢?事實上美國成立伊始時假發曾一度流行,美國最初的領導人均用假發來塑造自身的公眾形象,不過這一態度很快變得模棱兩可。美國第三任總統托馬斯·杰斐遜就曾諷刺英國法官“像躲在棉絮下面向外窺視的老鼠”,鑒于美國獨立于英國,這句話未嘗沒有對英國的仇視成分。不過托馬斯·杰斐遜的影響力是不容置疑的:美國法官們最終放棄了假發而僅留下法袍,這一點倒與大陸法系保持了一致。
在英聯邦成員國中,在簡化法庭儀式的潮流中,對假發說不的聲音也漸漸增多——當假發已不再“時尚”時,英國法官們的假發也越來越被視為英國司法人員因循守舊的證據。其中最堅決的數澳大利亞:自1975年起,家事法官不再佩戴假發;1988年起,高等法院的法官也不再佩戴假發。簡化法庭儀式的浪潮最終傳到了英國本土。2007年,英國首席法官菲利浦斯勛爵宣布在英格蘭和威爾士的法庭廢除假發,唯有刑事法官仍然延續佩戴假發的傳統。
富蘭克林
結語
法官從來沒有選擇假發,只是當世俗貴族漸漸放棄假發時保留了傳統,而這一被動的方式則在社會已經淡化假發這一潮流時,被解讀出更為“深邃”的含義。在大眾文化中,法律職業共同體白色的假發給人“非人化”的感覺,象征著公正無私與莊嚴肅穆;又或是法官、律師們得以借助假發及法袍隱藏身份,表示判決只是依法行使職權,與個人行為無關。這些解釋的確能加強法庭儀式的神圣性,但這種神圣性只是假發帶來的結果,而非原因。
埃及貴族用假發區分貴賤,中世紀教會頒布“假發禁止”,法國王室用假發來強化君權……法官與假發的邂逅,更多出于偶然,真要細論其背后的內涵,恐怕也無關于正義,而在于地位及權力。而當假發已經成為習慣,如何解釋、定義并在新的時代賦予其新的內涵,則是另外一件事了。
對不起,我是法官
達·芬奇的一生就是達·芬奇的密碼
紀念 列奧納多·達·芬奇(Leonardo da Vinci)
1452 年 4 月 23 日~1519 年 5 月 2 日
達·芬奇思想深邃,學識淵博,擅長繪畫、雕刻、發明、建筑,通曉數學、生物學、物理學、天文學、地質學等學科,是人類歷史上少見的全才。除了繪畫藝術杰作《蒙娜麗莎》、《最后的晚餐》等作品,達·芬奇還有諸多領域(尤其是科學)的 6000~7000 頁手稿被保存至今。
早年時期
1452 年 4 月 23 日,達·芬奇出生在意大利托斯卡納的芬奇小鎮,當時這個地方是美第奇家族統治下的佛羅倫薩共和國的領地。達·芬奇是一個私生子,他沒有一個真正意義的姓氏,他的全名“Leonardo di ser Piero da Vinci”的意思是:“芬奇鎮梅瑟·皮耶羅之子列奧納多”。"da Vinci"是指他的出生地佛羅倫薩西北約 50 公里的芬奇小鎮,“ser”表明他的父親是一個紳士。“Leonardo”才是他的名字。
達·芬奇的童年已成歷史疑案。已知的是,童年的達·芬奇沒有正式地學過拉丁語和數學。而在他的手稿里也僅僅記錄了他小時候的兩次小意外。一次是,有一只鳥在他的搖籃上空盤旋,它尾巴上的羽毛掃到了他的臉。還有一次,他在山里探索時發現了一個洞穴,雖然害怕里面會藏有怪獸,但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最后還是進去一探究竟。
創作伊始
當達·芬奇在作坊學藝時,就表現出非凡的繪畫天才。約 1470 年,他在協助韋羅基奧繪制《基督受洗》時,雖然只畫了一位跪在基督身旁的天使,但其神態、表情和柔和的色調,已明顯地超過了韋羅基奧。據傳,韋羅基奧為此不再作畫。現存他最早的作品《受胎告知》是達·芬奇在沒有老師的指導下,獨立完成的一件作品。除了有一點自由構思外,這幅畫的場景都是達·芬奇遵循一般的透視畫法來構思的。
達·芬奇現存最早的作品《受胎告知》
稍后創作的《吉內薇拉·班琪》,一反 15 世紀藝術追求線條分明的傳統,以逆光夕照的色調渲染他所倡導的透視效果。1481 年,達·芬奇為圣多納托修道院所制作的祭壇畫《博士來拜》是標志其藝術風格達到成熟期的作品。該畫雖由于他動身去米蘭而沒有完成,但從原稿上可看出其構圖和形象塑造所顯示的藝術創新,大大超越了他的老師和同輩。他所采用的色調幽暗的畫法,使人物形象從陰影中突出,不僅突破了傳統繪畫明晰透露的特點,也預示了文藝復興的即將到來。
盛期創作
達·芬奇藝術生涯發展得最順利的時期是在 1482~1499 年的米蘭。達·芬奇的七弦琴彈得不錯,他首先是作為一個音樂家而不是畫家或者發明家的身份在米蘭出名的。這期間他的繪畫作品不多,但其無與倫比的才能卻極受米蘭大公盧多維科·斯福爾扎的青睞。
《最后的晚餐》
?1482 年,達·芬奇應圣弗朗切斯教堂的邀請來到米蘭繪制祭壇畫《巖間圣母》(這幅畫作現藏于法國盧浮宮)。《最后的晚餐》則是他在這一時期的創作中最負盛名之作。這幅表現基督被捕前和門徒最后會餐訣別場面的濕壁畫,繪制在米蘭格雷契修道院飯廳的墻壁上。在人物布局上,一反平列于飯桌的形式,將基督獨立于畫面中央,其他門徒通過各自不同的表情和手勢,分別表現出驚恐、憤怒、懷疑和慌張的情緒。這種典型性格的描繪,突出了繪畫的主題,它與構圖的統一效果互為補充,堪稱美術史上最完美的典范之作。
1499 年,為躲避戰亂,達·芬奇在曼圖亞和威尼斯等地旅游并進行一些科學研究。
《維特魯威人》
這幅畫被稱為《維特魯威人》,你肯定看到過它,因為這是在文藝復興時期被復制的的最廣泛的圖畫之一。但這幅畫代表了什么?當達·芬奇在 1490 年左右繪制它時,他實際上是在說明一本書——《De Architectura》——這本書是由羅馬建筑師維特魯威在大約公元前 15 年寫的。由于圖畫和文字與維特魯威所寫的內容直接相關,因此圖畫以維特魯威的名字命名。
?
請注意,圖中的文字是從右向左的方式鏡像寫入的。達·芬奇在他的大部分筆記中都使用了這種技術,這些筆記只能在鏡子中閱讀。只有右下角的簽名以正常方式從左到右書寫。圖畫和文字都說明了維特魯威關于人體比例的觀點,即人體不同部位之間的關系。你可以在圖中看到沿著手臂、臉部、頸部底部、胸部、腹部下方和膝蓋處的線條,這些線條顯示了這些比例,以及圓形、方形和它下面的線。
?
“維特魯威人”并不特別代表一個人,它代表了我們所有人。不管你的身高和體型如何,我們都要遵循這些比例——例如,測量您伸出的手臂從指尖到指尖的長度,你會發現它與你的身高相同。這是另一個:將腳放在前臂上,腳后跟在肘部凹陷處,你會看到腳的長度正好是前臂到手掌的長度。另外,手的長度是身高的十分之一,所以身高 1.70 米時,手的長度為 17 厘米。
1500 年,達·芬奇回到佛羅倫薩,隨著共和國制度的恢復,文化氣氛一度活躍,畫壇上也先后出現了米開朗基羅、拉斐爾等杰出人物。達·芬奇開始為蘭則塔大教堂的主祭壇創作《圣母子與圣安娜、圣約翰》,他向市民展出的一幅經過精心構思的《圣母子與圣安娜、圣約翰》素描草圖,立即引起轟動,其構圖原理和畫法對藝術界有極大影響,米開朗基羅和拉斐爾等人也從中得到啟發。
《圣母子與圣安娜》素描草圖
同時,達·芬奇開始創作《蒙娜麗莎》。《蒙娜麗莎》運用了透視法等多種繪畫方法。這之后達·芬奇再去米蘭,并繼續服務于米蘭宮廷。1503 年,他一面著手為市政廳繪制壁畫《安吉里之戰》,一面創作《蒙娜麗莎》和《圣母子與圣安娜、圣約翰》(后稱為《圣母子與圣安娜》),這兩幅畫和《施洗者圣約翰》一起成為他極為珍愛的作品,始終不離左右,最后遺存巴黎。
《蒙娜麗莎》
《蒙娜麗莎》以迷人的微笑聞名于世,然而意大利國家文化遺產理事會主席西爾瓦諾·溫切蒂借助顯微鏡觀察油畫中蒙娜麗莎的眼睛,發現了肉眼看不出來的微小字符。她綠褐色的右眼球上畫有黑色的“LV”字樣,很明顯這是列奧納多·達·芬奇的姓名首字母。左眼球上的字符尚未辨明,但看起來是字母“CE”,也可能是“B”或者“S”。除眼睛外,畫作其他位置也藏有字符,在背景中橋拱上可以看到數字“72”,也可能是字母“L”和數字“2”。達·芬奇不僅是文藝復興時期意大利杰出畫家,還在科學和哲學領域表現出過人能力,熱衷于用符號和密碼來傳遞信息。
《施洗者圣約翰》完成于1513年-1516年間,研究者認為這是達·芬奇的最后一幅畫作,也是其最有名的畫作之一。
晚年移居
1513 年,達·芬奇移居羅馬。達·芬奇晚年極少作畫,潛心科學研究,去世時留下大量筆記手稿,內容從物理、數學到生物解剖,幾乎無所不包。他一生完成的繪畫作品并不多,但件件都是不朽之作。1516 年,經法蘭西國王弗朗索瓦一世邀請,達·芬奇赴法國。弗朗索瓦一世給予了他至高的接待,將其安置于昂布瓦斯城堡中的克魯克斯莊園,并時不時地去請教。
1519 年 5 月 2 日,年事已高的達·芬奇因病逝世,據說他是在趕來的弗朗索瓦一世懷中咽下了最后一口氣。達·芬奇最鐘愛的學生弗朗西斯科·梅爾茲(達·芬奇臨終前將所有繪畫作品和大量手稿都托付給了他)說:“達·芬奇的死,對每一個人都是損失,造物主無力再造出一個像他這樣的天才了。”
達·芬奇晚年自畫像
科學影響
達·芬奇鉆研科學、工程領域就像他的藝術作品般令人難忘與突出。
說達·芬奇是一名偉大的畫家并不準確,他是一個博學家,在繪畫、音樂、建筑、數學、幾何學、解剖學、生理學、動物學、植物學、天文學、氣象學、地質學、地理學、物理學、光學、力學、發明、土木工程等領域都有顯著的成就。
最初,人們學習科學知識也只是學習像《圣經》一樣的亞里士多德理論,只相信文字記載。達·芬奇反對經院哲學家們把過去的教義和言論作為知識基礎,他鼓勵人們向大自然學習,到自然界中尋求知識和真理。他認為知識起源于實踐,應該從實踐出發,通過實踐去探索科學的奧秘。
他說:“理論脫離實踐是最大的不幸,實踐應以好的理論為基礎。”達·芬奇提出并掌握了這種先進的科學方法,采用這種科學方法去進行科學研究,在自然科學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他提出的這一方法,后來得到了伽利略的發展,并由英國哲學家培根從理論上加以總結,成為近代自然科學最基本的研究方法。
在科學上,達·芬奇是一個巨細靡遺的觀察家,能以極精細的描述手法表示一個現象。但卻不是透過理論與實驗來驗證。因為缺乏拉丁文與數學的正式教育,同時期的學者大多未注意到在科學領域中的達·芬奇。而達·芬奇則靠自學懂得拉丁文。也曾有人說達·芬奇打算發表一系列包含各種主題的論文,但終未實現。
達·芬奇堅信科學,他對宗教感到厭惡,抨擊天主教那些掌權的為“一個販賣欺騙與謊言者”。他說:“真理只有一個,他不是在宗教之中,而是在科學之中。”達·芬奇的實驗工作方法為后來哥白尼、伽利略、開普勒、牛頓、愛因斯坦等人的發明創造開辟了新的道路。
?
天文
達·芬奇對傳統的“地球中心說”持否定的觀點。他認為地球不是太陽系的中心,更不是宇宙的中心,而只是一顆繞太陽運轉的行星,太陽本身是不運動的。達·芬奇還認為月亮自身并不發光,它只是反射太陽的光輝。他的這些觀點的提出早于哥白尼的“日心說”,甚至在當時,達·芬奇就可能在幻想利用太陽能了。
物理
達·芬奇重新發現了液體壓力的概念,提出了連通器原理。他指出:在連通器內,同一液體的液面高度是相同的,不同液體的液面高度不同,液體的高度與密度成反比。15 世紀,達·芬奇最早開始了物體之間的摩擦學理論的研究。他發現了慣性原理,后來為伽利略的實驗所證明。他認為一個拋射體最初是沿傾斜的直線上升,在引力和沖力的混合作用下作曲線位移,最后沖力耗盡,在引力的作用下作垂直下落運動。
光學
設想光的傳播由中心向外傳播;認為光和水波、聲波的運動方式相似,并預見了多普勒效應;認為光的速度是有限的,早于同時期的科學家;設計并進行了針孔成像實驗;根據眼球的構造和功能設計了光學儀器。
力學
達·芬奇強調力學和數學同樣是自然科學的基礎,并研究過許多力學問題。他根據實驗和觀測得出:重物沿它和地心相連的直線下落,下落的速度同時間成正比。在靜力學方面,他嚴格確定了力矩概念:桿上街體的平衡“由它們的重量和距支點的距離決定”,由此總結出計算幾何體重心的一般法則。他已知道力的平行四邊形法則。在用這一法則研究重物沿斜面運動中,他正確地得到摩擦力的定義。
他在觀察筆記中寫道:物體“都不能自己運動……每個物體在其運動方向上都有一個重量”。物體運動時“對空氣的壓力等于空氣作用于其上的力”。在流體力學方面,他總結出河水的流速同河道寬度成反比,井用這一結論說明血液在血管中的流動。他還運用力學和機械原理設計了許多機器和器械,參加了運河、水利和建筑工程的設計和施工。他通過對鳥翼運動的研究,于1493 年首次設計出一個飛行器。
達·芬奇博物館中的鳥翼飛行器
機械工程
達·芬奇對機械世界癡迷不已,通過大量的奇思妙想,他把水下呼吸裝置、拉動裝置、發條傳動裝置、滾珠裝置、反向螺旋、差動螺旋、風速計和陀螺儀等發明設計呈現在世人面前。
達·芬奇早年在佛羅倫薩圣母瑪麗亞大教堂安裝穹頂燈塔上的巨型銅球時,親眼目睹了三速提升機等機械裝置的效率,深感其中的神奇。1460 年達·芬奇隨父親來到佛羅倫薩,開始了他的學徒生涯,同時開始學畫。學畫的達·芬奇參與安裝佛羅倫薩圣母瑪麗亞大教堂穹頂燈塔上的巨型銅球,由此接觸并感受到了各式各樣機械系統的神奇。
由此,布魯內萊斯基的機械系統設計理念對達·芬奇產生了很大影響。當時一批錫耶納工程師對達·芬奇的科學世界也產生了重要影響。工程師們設計了一種外形像船的河道淤泥挖掘機,用來清除淺水口的沙礫和淤泥,還有一種能夠提高裝載量又加快行駛速度的槳葉船。這些錫耶納工程師的發明,讓達·芬奇對機械的魔力產生了巨大的興趣。
?機器人研究
基于人體解剖的研究使得達·芬奇設計出史上第一個機器人。達·芬奇賦予了這個機器人木頭、皮革和金屬的外殼。為了讓機器人運作,他想到了用下部的齒輪作為驅動裝置,由此通過兩個機械桿的齒輪再與胸部的一個圓盤齒輪咬合,機器人的胳膊就可以揮舞,可以坐或者站立。更絕的是,再通過一個傳動桿與頭部相連,頭部就可以轉動甚至開合下頜。而一旦配備了自動鼓裝置后,這個機器人甚至還可以發出聲音。這個被稱作達·芬奇機器人(Leonardo's robot)的設計可能是在 1495 年完成的,但直到 1950 年代才被發現。不知這個設計是否要作成實體。
機械車研究
很早,達·芬奇就對當時的四輪馬車不滿。在他的科學世界中,早就有了機動車的影子。事實上,點燃現代機動車發明靈感之火的正是這輛“達·芬奇機械車”。既然是機動車就要考慮動力問題,達·芬奇在機動車中部安裝了兩根彈簧以解決這個問題。人力轉動車的后輪使得各個齒輪相互咬合,彈簧繃緊就產生了力,再通過杠桿作用將力傳遞到輪子上。為了控制車速,達·芬奇在車身上安裝了一個圓盤裝置,圓盤表面設置了很多方形的木塊,和每個輪子連接的鐵桿的另一端與圓盤相接,這就是用于控制車速的裝置。
?圓盤上放置的木塊數量越多,與鐵桿之間的摩擦就會越大,阻力也越大,輪子的運轉速度越慢,行駛的距離越長。當然,達·芬奇也想到了剎車裝置。位于齒輪之間有一個木塊,拉動繩索將木塊卡在齒輪之間,車就可以停止。不過,這輛汽車不能載人,因為僅靠彈簧的動力根本無法行駛很長的距離。同時,達·芬奇還將彈簧巧妙地運用在了鐘表設計上。后來大型鐘表采用的原理,就是出自達·芬奇的設想。只是在這個設想中,彈簧的彈力被物體的重力所代替,物體向下的重力通過眾多齒輪咬合作用被均勻傳遞,鐘表便得以保持勻速運動。
?軍事機械
由于達·芬奇曾任軍事工程師,其筆記中也包含了數種軍事機械的設計:簧輪槍、三管大炮、人力或以馬拉動的武裝坦克車、子母彈、軍用降落傘、浮動雪鞋、含呼吸軟管以豬皮制成的潛水裝,甚至還有潛水艇、雙層船殼戰艦、滑翔機、撲翼飛機和直升機、旋轉浮橋等。不過,后來他卻認為戰爭是人類最糟的活動。其他的發明包括了潛水艇、被詮譯為第一個機械計算機的齒輪裝置,以及被誤解為發條車的第一部可程序化行動機器人。
此外,達·芬奇在教廷的那些年里,曾計劃應用太陽能而使用凹面鏡來煮水。盡管達·芬奇大多數的發明在他的生平并未實現,但在 IBM 贊助下,實作了許多模型在昂布瓦斯的克洛斯宅達·芬奇博物館展示。2008 年 4 月 26 日,在瑞士西部城市帕耶訥,36 歲的瑞士人奧利維耶·維耶提-特帕使用由達·芬奇設計的金字塔型降落傘從距地面 600 米高的直升機上成功跳下。
醫學
達·芬奇在人體解剖學上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被認為是近代生理解剖學的始祖。在15 歲左右,師從韋羅基奧的達·芬奇開始認識人體解剖學。當時韋羅基奧堅持要所有門徒學習局部解剖。在韋羅基奧工作室差不多 10 年的時間里,達·芬奇研究了人體的基本結構,畫下了許多肌肉、肌腱和臉部等的解剖圖,還初步涉及解剖對于繪畫和雕塑的應用,成長為一位局部解剖的大師,甚至被吸收進了佛羅倫薩畫家行會。 后來,他得到于佛羅倫斯圣瑪麗亞紐瓦醫院解剖人體的許可。之后他在米蘭馬焦雷醫院以及羅馬圣靈醫院(第一個意大利本土醫院)作業。1481 年至 1511 年,則與托爾醫生共同工作。
?30 年內,達·芬奇共解剖了 30 具不同性別、年齡的人體。當與托爾工作時,達·芬奇準備出版解剖學理作品并制繪了超過 200 篇畫作。然而,他的書直到 1680 年(辭世161年)才以《繪畫論》為名出版。除人體外,達·芬奇也解剖了牛、禽、猴、熊、蛙以作為解剖結構比較。
?達·芬奇畫了許多人體骨髂的圖形,同時他也第一個具體描繪脊骨雙S型態的人。他也研究骨盆和骶骨的傾斜度以及強調骶骨不僅非單一形態,而且是 5 個椎骨組成。達·芬奇也能卓越的表現頭骨的形態以及腦部不同的交叉截面圖(橫斷面、縱切面、正切面)。他畫了許多圖包括肺臟、腸系膜、泌尿道、性器官甚至性交。他是第一個畫出子宮中胎兒(他希望了解“生育奇跡”),同時也是第一個畫出腹腔中闌尾的人。此外達·芬奇經常描繪頸部和肩膀的肌肉和肌腱。2005 年,達·芬奇的畫作激發一位英國心臟外科醫師領先發展一個修補受損心臟的新方法。
?達·芬奇掌握了人體解剖知識,從解剖學入手,研究了人體各部分的構造。他最先采用蠟來表現人腦的內部結構,也是設想用玻璃和陶瓷制作心臟和眼睛的第一人。英國華威大學臨床解剖學教授彼得·亞伯拉罕斯認為,達·芬奇的人體解剖素描,水準至少領先于他所處時代 300 年。達芬奇 500 年前利用切片技術和對截取橫截面來體現人體復雜結構的方法,與今天醫學上的 CT 和核磁共振成像(MRI )技術非常接近。
達·芬奇還設計了一套方法以做心臟修復手術。為了認識人類自身,達·芬奇親自解剖了幾十具尸體,對人體骨骼、肌肉、關節以及內臟器官進行了精確了解和繪制。令人驚訝的是,當年達·芬奇連人體循環系統工作機理的概念都沒有。更為神奇的是,2005 年一名英國外科醫生還利用達·芬奇設計的方法做心臟修復手術。不過,解剖學的研究在當時并沒有給達·芬奇帶來聲譽,而是遭到了無數的誹謗。
此外他發現了血液的功能,認為血液對人體起著新陳代謝的作用,并認為血液是不斷循環的。他說血液不斷的改造全身,把養料帶到身體需要的各個部分,再把體內的廢物帶走。達·芬奇研究過心臟,他發現心臟有四個腔,并畫出了心臟瓣膜。他認為老年人死因之一是動脈硬化,而產生動脈硬化的原因是缺乏運動。后來,英國科學家哈維證實和發展了達·芬奇這些生理解剖學的成果。
可以說達·芬奇是局部解剖圖宗師,不僅研究人體解剖表現杰出,而且在涉獵其他動物解剖時一樣表現出色。達·芬奇不只關心身體結構,也關心生理功能,這使得他變成解剖學家和生理學家。他積極尋找外觀有明顯生理缺陷的人作為模特兒以便畫成滑稽的畫作突顯生理功能的意義。值得一提的是達·芬奇可以同時一手作畫一手寫字。
考古
化石和生物遺骸的研究也是達·芬奇的興趣之一。學術界普遍認為,達·芬奇是“化石研究的先驅”。
建筑
在建筑方面,達·芬奇也表現出了卓越的才華。他設計過橋梁、教堂、城市街道和城市建筑。在城市街道設計中,他將車馬道和人行道分開。設計城市建筑時,具體規定了房屋的高度和街道的寬度。米蘭的護城河就是他設計和監工建造而成的。1502 年,達芬奇離開桑蒂西馬·阿努佳塔后,就曾在聲名狼藉的羅馬教皇亞歷山大六世之子凱撒·波吉亞手下擔任過軍事建筑師及工程師。
?2019 年,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師生采用3D打印技術,重現達·芬奇在 1502 年設計的橋梁方案,用微縮模型證明其具備可行性。按照設計圖,橋梁長達 240 米,是當時世界上最長的橋梁。達·芬奇當時是應蘇丹巴耶茲二世之請設計這座橋,可惜由于橋梁造型奇特,蘇丹巴耶茲二世無法接受,使得這一設計草圖被永久埋沒。
水利
達·芬奇對水利學的研究比意大利的學者克斯鐵列早一個世紀。為了排除泥沙,他作了疏通亞諾河的施工計劃。他設計并親自主持修建了米蘭至帕維亞的運河灌溉工程。由他經手建造的一些水庫、水閘、攔水壩便利了農田灌溉,推動了農業生產的發展。有些水利設施至今仍在發揮作用。
地質
達·芬奇根據高山上有海中動物化石的事實推斷出地殼有過變動,指出地球上洪水的痕跡是海陸變遷的證明,這個思想與 300 年后赫頓在地質學方面的發現頗為近似。并且在麥哲倫環球航行之前,他就計算出地球的直徑約為 12000 千米。
其他
● 1502 年,達·芬奇曾為奧斯曼帝國蘇丹巴耶塞特二世的土木工程專案制作單一跨距達240 米的橋梁草圖。但因巴耶塞特二世認為無法建設而未實作。2006年5月17日,土耳其政府決定在實地建設達·芬奇橋跨越金角灣讓該橋終究成形。
?
● 1490年,達·芬奇將無段連續自動變速箱概念繪制成草圖。今日,達·芬奇的變速概念以現代化形式實際使用在汽車上。此外,無段連續自動變速箱也已經在拖拉機、雪上摩托車、速克達機車等使用許多年。
?
● 由于著迷飛行現象,達·芬奇作了鳥類飛行的詳細研究,同時策劃了數部飛行機器,包括了直升機設計圖(但因機體本身亦會旋轉故無法作用)以及輕型滑翔翼。1496 年 1 月 3 日,他曾測試了一部自制飛行機器但失敗了。
?
● 達·芬奇所繪的菱方八面體,1509 年出現在盧卡·帕西歐里(Luca Pacioli)的《神圣比例》中。
?
● 在達·芬奇所處的時代,人們越來越重視文件的保密工作。因此,他設計了達·芬奇密碼筒。
?
● 此外,樂器、鬧鐘、自行車、照相機、溫度計、烤肉機、紡織機、起重機、挖掘機等也是達·芬奇的發明設計。
思想
在達·芬奇看來,人類對藝術與科學的認識過程同樣“要以感性經驗為基礎,而且是以最高貴的感覺——視覺為基礎”,“我們的一切知識來源于知覺”,“繪畫的確是一門科學,并且是自然的合法的女兒”。由此可見,達·芬奇對美的認識不僅建立在樸素唯物主義認識論的基礎之上,且帶有先于笛卡爾“經驗主義”認識論的某些性狀,而這種美學思維,也使他在理性與經驗中間作了準確的定位。
?達·芬奇認為,“科學是將領,實踐是士兵”,“畫家的心應當像什么——畫家的心應當像一面鏡子,將自己轉化為對象的顏色,并如實地攝進擺在面前所有物體的形象”。這表明他對藝術創作的預備階段持經驗主義認識論的觀點。但同時,達·芬奇又主張“畫家與自然競賽,并勝過自然”。這表明他已經認識到藝術理想化與典型化的問題。
?此外,達·芬奇也反對拋棄理性而專注經驗的藝術實踐,“熱衷于脫離科學而專搞實踐的人,正如一個水手,登上了一條沒有羅盤、沒有舵的船,永遠拿不準船的方向。實踐必須永遠建筑在堅實的理論之上。”這句話正是達·芬奇對理性與經驗關系的最好注腳。
圣羅馬諾之戰
約1440年|板面蛋彩畫
保羅·烏切洛(約1397-1475)也被稱為保羅·迪·多諾,是文藝復興時期透視法的早期大師。他出生在佛羅倫薩,在大師洛倫佐·吉貝爾蒂的工作室接受訓練。烏切洛是地位較低的理發師兼外科醫生之子,所以他最早進入的是醫生和藥劑師行會。1425年,他遷居威尼斯,受聘鋪設圣馬可大教堂的馬賽克。《圣羅馬諾之戰》由三塊大型畫板構成,可能是為佛羅倫薩最有勢力的贊助人美第奇家族繪制。作品描繪1432年發生在佛羅倫薩和錫耶納之間的一場小規模戰役。倫敦畫板(上)展現佛羅倫薩司令官尼古拉·達·塔倫蒂諾帶著僅20名士兵在圣羅馬諾的一次戰斗中趕走錫耶納人。
這幅畫板是描繪戰爭場景的精心之作,也充分表現了烏切洛對透視法的癡迷裂開的長矛、遍地的尸體、色彩鮮艷的紋章盔甲所形成的矩陣,引導觀眾體驗暴力與血腥的刺激場面。在烏菲齊的畫板(右頁上)展現了達·塔倫蒂諾在戰斗中讓博爾納蒂諾·德拉·契阿爾達落馬。烏菲齊的畫板曾是三部曲的中心,也是藝術家唯一署名的畫板。最后一塊畫板來自盧浮宮(右頁下),描繪了米歇洛托·達·科迪諾拉的反擊。烏切洛把戰爭這個新主題引入15世紀的藝術之中,并在畫板上進行了透視法無與倫比的實驗,為繪畫藝術開創了新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