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基亞7610s(還是換了部手機)
難得回趟家,想著把閃了半年的幾個筒燈給換了,誰知不小心摔壞了陪伴我兩年多的手機。
修一下要500多,這真是個尷尬的數字:修好了心里難受,換手機心里更難受。
回想起來,我的第一部手機,是2003年買的。
不出意外,那是一部叫不出型號的諾基亞。
那時已經開始有彩屏手機了,但我依然不屑一顧的認為:手機最大的功能,就是用來與人聯系。
那臺諾基亞小巧硬朗,卻伴隨了我細膩又暴躁的青春期。
怎么也想不起在存完父母的號碼后,存進去的第一個號碼是誰的了。
總之有了一些接二連三的號碼,讓我人生第一次體驗到,原來人和人不見面,也能這么近。
非常長的一段時間,我都沉迷于在晚自習上與朋友發信息。
可以說,語文老師對我語言凝練程度提供的幫助,遠不如移動短信費昂貴的鞭策所帶來的幫助大。
幾乎每一條短信,我都字斟句酌,記得套餐里每月超過500條短信后,就開始收費。而70字就是一條短信的門檻,超過70字,就開始算兩條了。
那些青春期燥熱又陰涼的夜晚,如果我寡淡,我會湊到大概70個字,因為我不能白白便宜了移動公司。
如果那晚我表達欲旺盛,我就會寫上140個或者210個字,總之必須牢牢扣準70的倍數。
后來,就像賣油翁那樣,我甚至掌握了盲發短信的技巧。我甚至后知后覺的才發覺女孩們課上傳紙條的快樂:因為有著對短信的期待,讓每個煩躁的晚自習,手機振動的剎那都會帶來滿滿的悸動。
再之后,換了音樂手機,工作后換了智能手機,成家后換了全面屏手機,盡管依然開始時有過激動,然而還是無法帶給我16歲時那種顫抖地、持續的心動了。
仔細想想,成年后我也曾經有過街機諾基亞5200,有過頻頻惹得女生關注的諾基亞7610s,有過暴雨中肆意接電話的摩托羅拉戴妃me525,有過土豪金第一次亮相的iPhone 5s,有過曾經的機皇HTC,直至剛剛摔壞的復古滑蓋全面屏小米mix3。每一部我都能清晰的叫出型號,每一部都能想到那些年的點點滴滴。
如今,iPhone 都出到13了。每一年都在號稱改變世界,人們早就可以面對面看到想念的臉,這對我來說,已經是手機功能的極限了。
算了吧,隨便換部手機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