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哀悼4月4日(國務院公告:4月4日,全國哀悼!)
2023-04-13 17: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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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當出現災難性事件或重要人物逝世時,通過全國性的哀悼活動來寄托哀思,通常國內所有的政府機構、駐外機構下半旗,停止公共娛樂活動,舉行默哀儀式,這稱為全國哀悼日。2000年以來,包括
當出現災難性事件或重要人物逝世時,通過全國性的哀悼活動來寄托哀思,通常國內所有的政府機構、駐外機構下半旗,停止公共娛樂活動,舉行默哀儀式,這稱為全國哀悼日。
2000年以來,包括4月4日,我們一共舉行了四次全國性哀悼活動,分別是:
2008年5月12日,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國務院決定5月19日至21日為全國哀悼日。
2010年4月20日,4·14玉樹地震,國務院決定,4月21日舉行全國哀悼活動。
2010年8月15日,8·7甘肅舟曲特大泥石流,國務院決定,舉行全國哀悼活動。
2020年4月4日,新冠肺炎疫情來襲,國務院決定,舉行全國性哀悼活動。
在災難面前,人們總是那么渺小又那么偉大,生命那么脆弱又那么堅強,我們經歷了一個個心碎,也遇見了奇跡的發生。感謝那些奮戰在一線的可愛英雄和頑強的人們,總是用生命守護著生命。
我們要緬懷過去,心懷感恩,積極面對未來!愿在以后的日子,沒有災難、沒有痛苦,只有健康和快樂。
最后祝愿全球疫情早日結束,別再讓口罩遮住我們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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