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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刺代理驗證18(遭多人持刀圍毆,少年反殺1人被判10年!檢察院抗訴:量刑畸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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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刺代理驗證18(遭多人持刀圍毆,少年反殺1人被判10年!檢察院抗訴:量刑畸重)

遭多人持刀圍毆,少年反殺1人被判10年!檢察院抗訴:量刑畸重

來源:羊城晚報

2020年5月8日凌晨,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男子王某鋒糾集7名男子,持刀強行闖入當地一家賓館房間,圍毆16歲少年吳某。吳某情急之下持刀反擊,造成一名男子死亡,兩人受傷。今年5月,安福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吳某犯故意傷害罪及聚眾斗毆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

安福縣人民檢察院對該判決提起抗訴,認為法院判決存在量刑錯誤,量刑畸重、使用刑罰明顯不當。吳某的母親吳女士認為,兒子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不構成故意傷害罪,一審判決后立即向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該案的二審將于8月31日舉行。

△判決書

8人持刀夜闖賓館圍毆一少年

1人被反殺2人受傷

2020年5月8日凌晨零時30分許,安福縣19歲男子王某鋒在當地平都鎮錦繡賓館(化名)附近遇到女孩劉怡(化名)等人,邀請她外出被拒絕。隨后,王某鋒在錦繡賓館4樓聽到劉怡在410房內說話,仍想約她出去玩,便與另外兩名同伴敲了410房的門。

16歲的吳某打開房門后,告訴王某鋒敲錯了門,王某鋒感覺吳某的語氣不好并瞪了自己,欲向其“找回面子”。于是,他打電話邀請朋友朱某前來幫忙。

不久,王某鋒和朱某等4名同伴拿著一把匕首和一把柴刀,再次敲410房門。這次,房內的人沒有開門。敲門未果,王某鋒到賓館前臺拿了總卡,打開了410房間的門。

王某鋒一行5人進房后,與吳某發生了爭吵,并叫其喊人過來。期間,王某鋒又打電話叫來羅某等三名同伴幫忙。

當羅某等3名同伴進房后,王某鋒一方率先拿拖鞋扔向吳某的頭部,羅某和另外3人開始毆打吳某。打斗中,吳某拿出削水果的折疊刀,捅刺毆打自己的人。混亂中,羅某的腹部受傷,朱某的肩部受傷,李某的腹部、手部受傷。

當日凌晨2時30分,羅某經搶救無效死亡。李某、朱某的傷情后經鑒定為輕微傷。事后,吳某的家屬和羅某的家屬達成刑事和解協議,賠償了20萬元并取得了對方諒解。

吳某一審獲刑10年

檢察院抗訴量刑畸重

案發后,吳某被安福縣公安局刑拘,2020年5月21日被批捕,關押在安福縣看守所。

一審法院審理過程中,提起公訴的安福縣檢察院認為吳某系防衛過當,吳某律師則認為吳某是正當防衛。

安福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吳某捅刺羅某等人的行為屬于為了本人的人身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當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為,具有防衛性質,但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并造成1人死亡、2人輕微傷的重大損害,應當認定為防衛過當。

2021年5月31日,安福縣人民法院判決:吳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

△檢察院抗訴書

2021年6月8日,安福縣人民檢察院對上述判決提起抗訴。抗訴書顯示,檢察院審查后認為,該判決存在量刑錯誤,導致量刑畸重、使用刑罰不當。

檢察院認為,吳某的行為具有防衛性質,但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并造成1人死亡、2人輕微傷的重大損害,屬于防衛過當。但吳某犯罪時未滿18歲,屬于未成年人;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坦白;自愿認罪認罰;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并獲得諒解,上述情況屬于法定及酌定從輕處罰情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屬于量刑畸重。對于聚眾斗毆罪,吳某也存在法定及酌定從輕處罰情節,量刑也畸重。

安福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該判決未能體現吳某具有的法定及酌定量刑情節,輕罪重判,使用刑罰明顯不當。

家人認為吳某是正當防衛

二審即將進行

8月21日,吳某的母親吳女士告訴記者,事發當天,兒子應朋友邀請到賓館里去玩,和發生沖突的這些人根本就不認識。事發時,對方多人圍毆兒子,他被打得實在受不了時才拿出刀子捅刺對方,他也沒想過故意刺到對方的要害部位。

“案發后他第一次見到我的時候,第一件事就是問我對方有沒有事?聽到我說死人后,他立即就哭了,哭得很傷心。他當時只是想去嚇唬對方,沒想過去傷害誰。”吳女士表示,沖突的一方是8名持有刀具的成年人,她的兒子是一名16歲的未成年人,在被多人圍毆的時候,兒子的行為完全是正當防衛,不構成防衛過當。

吳某的二審代理律師楊律師告訴記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面對不法侵害時,不應當苛求防衛人員必須采取與不法侵害基本相當的反擊方式和強度。結合本案,一個未成年人在面對多名成年人持刀威脅及多人毆打的情況下,苛求他采取和對方相當的反擊方式和強度予以回應,過于苛刻和不符合實際。吳某的行為不構成防衛過當,完全屬于正當防衛。

我們為什么不能忘記?

他今天,是我國第七個法定的

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

83年前的今天

侵華日軍制造了

慘絕人寰的大屠殺

為什么我們不能忘記

83年前的那段歷史?

也許,他們的故事

會給你答案

他們,是歷史的見證者

1937年12月13日

這個日子

夏淑琴記了一輩子

那年她8歲

家里有外祖父母、父母

16歲的大姐、14歲的二姐

還有一個4歲的妹妹

前一年,家里又新添了一個小女嬰

一家九口租住在南京新路口5號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復原

1937年12月13日上午

一隊30多人的日本兵敲門

剛剛打開門的房主就遭到槍殺

淑琴的父親跪在日本兵面前

懇求他們不要殺害其他人

也被槍打死

1歲的小妹妹被摔死

母親被輪奸后刺死

之后,日本兵又殺死了

拼命保護四姐妹的外祖父母

大姐和二姐遭輪奸后被殺害

淑琴被刺了三刀,昏死過去

后來,淑琴在4歲妹妹的哭聲中醒來

兩個孩子在滿是親人尸體的屋子里

躲了14天,直到被鄰居發現才得救

淑琴一家遇難后的場景

被一臺16毫米攝影機記錄了下來

拍攝者是美國牧師約翰·馬吉

他為夏淑琴家人遇害的影片

寫下整整一頁紙的說明

在他留下的所有影片說明中

這是最長的一段

約翰·馬吉拍攝的南京大屠殺影像

這件事也被另一個人記錄在了日記里

他叫拉貝,德國人

這是他所記錄的

500多個慘案中的一個

這個8歲的小女孩

和這兩個1937年都決定

留在南京的外國人

成為了歷史重要的證人

拉貝冒著巨大的風險

組建了南京安全區

為超過25萬中國人提供了避難場所

他每天整理一份日軍暴行記錄匯編

交給日方和各國使館以示抗議

他還在家里收留了

600多位中國百姓

直到迫于壓力離開南京時

他還冒險帶走了中國飛行員王光漢

約翰·馬吉用這臺攝像機

秘密拍下了105分鐘畫面

1938年2月

有人將一部分膠片縫在大衣里

秘密帶出南京

為這場浩劫保留下唯一的動態影像

1946年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東京審判日本戰犯

約翰·馬吉出庭作證

他的影片成為了南京大屠殺的鐵證

約翰·馬吉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作證

他們,是歷史的追尋者

58年后

已經是一位老人的夏淑琴

向一個美國來的漂亮姑娘

再次講起了新路口5號的慘劇

姑娘叫張純如,美籍華人作家

偶然看到南京大屠殺的歷史照片后

她決定將記錄南京大屠殺

作為自己的責任

1995年,夏淑琴(左2)與張純如(右2)在一起

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上世紀90年代

日本右翼公開宣揚

南京大屠殺是謊言

西方社會對南京大屠殺知之甚少

拉貝日記已無蹤跡

馬吉影片下落不明

被污蔑為并不存在的“鬼片”

1995年,張純如飛赴南京

采訪了夏淑琴等數十位幸存者

之后她在耶魯大學圖書館

找到了有關拉貝的記錄

開始尋找拉貝日記

在尋找拉貝的過程中

張純如遇到了邵子平

他1936年出生于南京

后隨家人遷居臺灣

他成立紀念南京大屠殺受難同胞聯合會

一直在尋找南京大屠殺的證據

找了50多個拉貝

他們才終于在德國

找到了拉貝的外孫女

并一再說服她公開日記

1996年12月12日

2000多頁記錄日軍暴行的拉貝日記

向全世界公開

先后在中國、德國、日本等地出版

拉貝日記影印版

經過在美國多方尋找

邵子平終于找到了馬吉的兒子

他們一起在堆滿雜物的地下室查找

終于在四個銅盒里

發現了13個小方盒

每個小方盒里盛放著一小卷膠片

37分05秒的馬吉影片重見天日

2019年,約翰·馬吉先生的兩位兒子和“美國紐約紀念南京大屠殺受難同胞聯合會”向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捐贈“37分鐘”版馬吉影像資料

1997年,南京大屠殺發生60年后

張純如的《南京大屠殺》出版

這是第一部全面記錄

日軍對南京城所作暴行的英文著作

連續5個月被列為《紐約時報》最佳暢銷書

一個20多歲的姑娘

一個60多歲的老人

為了一個真相不懈尋找

他們本可以過平和簡單的生活

但他們卻選擇了為那些

已經不能發聲的同胞吶喊

他們,是歷史的捍衛者

當時,夏淑琴也遭到了

“大屠殺否定派”的瘋狂攻擊

1998年,東中野修道出版

《南京大屠殺的徹底檢證》

聲稱夏淑琴是“假證人”

這本荒謬的書竟被再版5次

并翻譯為多種文字

夏淑琴老人決定通過法律途徑

維護歷史的真相

2000年10月起

談臻、吳明秀等律師

代理了夏淑琴老人

訴日本右翼分子名譽侵權案

開在我國境內起訴日本右翼分子之先河

在國內勝訴后

東中野修道在日本

起訴了夏淑琴老人

談臻和南京律師團赴日本反訴

對日本右翼分子展開法庭上的斗爭

這場舉國乃至舉世聞名的案件

前后持續了9年之久

在此期間

以談臻為代表的中國律師

付出了巨大努力和心血

夏淑琴回憶說

開庭前,談律師鼓勵她

要勇敢點

至少做好15分鐘的庭上質證

“我是一個沒有文化的老太太

但是看到這么多大律師為了我的名譽

為了大屠殺幸存者集體受到的傷害

這樣無私地奔走

我就整晚反復地練習

最后,在法庭上

我和律師完整清楚地對話了整整30分鐘”

2007年11月2日

日本東京地方法院作出判決

夏淑琴勝訴

責令被告向原告賠償450萬日元

在勝訴后的新聞發布會上

夏淑琴大聲宣布

“我不是假證人

我是南京大屠殺幸存者

南京大屠殺歷史不可否定!”

當年那個8歲的小女孩

年逾古稀時再次為歷史作證

中國律師與她并肩戰斗近十年

只為捍衛一個真相

南京大屠殺

對于他們來說不是一個歷史事件

而是貫穿和改變了他們整個人生

這是他們后來的故事

夏淑琴老人

如今已是四世同堂

2011年,日本發生9級大地震

夏淑琴看到后捐了款

她還在堅持鍛煉身體

她說,她要活著

為歷史作證

2020年疫情期間

得知拉貝后人正在尋求幫助

南京立刻向德國捐贈抗疫物資

受贈方一欄填寫著“托馬斯?拉貝”

這是一聲跨越80多年的謝謝

南京大屠殺80年后

約翰·馬吉的孫子來到南京

重新拍攝祖父曾拍過的

每個地點

克里斯·馬吉與夏淑琴老人合影 潘琳娜 攝

《南京大屠殺》寫作過程中

張純如經常氣得發抖、做噩夢

后來她患上了抑郁癥

同時,她和家人還在不斷遭受

日本右翼勢力的報復和騷擾

2004年,她開槍自殺

時年36歲

2018年12月

南京市為80多歲的邵子平

特批了南京戶籍

地址就在他兒時居住的鼓樓區馬家街

邵子平參觀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

在談臻律師推動下

2017年12月23日

“維護南京大屠殺歷史真相律師大聯盟”成立

致力于南京大屠殺幸存者權益保護

2020年6月12日

談臻離世

為什么不能忘記南京大屠殺?

因為在這場慘絕人寰的血腥屠殺中

有30萬同胞失去了生命

因為幸存者們帶著屈辱和傷痛

勇敢而堅強地生活著

因為有人冒著生命危險

記錄下歷史的真相

因為有人為了追尋歷史的真相

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時間可以帶走證人

但時間本身就是永恒的證人

83年的時光里

這曾經的劫難

已經化為了恒久的堅持

巨大的勇氣

和沉甸甸的責任

只有銘記南京大屠殺的歷史

才能珍視和捍衛來之不易的和平

只有捍衛歷史的真相

才能守護和平與正義

來源:人民日報微信(ID:rmrbwx),作者:李娜,實習生:胡宇泊、于璐,綜合人民日報微博、紀錄片《幸存者:見證南京1937》、紀錄片《時間證人》、新華網、中新網、現代快報、央視新聞、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網站等

本期編輯:李娜

浙江舞蹈女教師遇害案死者母親:四百天沒睡過安穩覺 無法諒解被告

北京頭條客戶端消息,2018年8月1日晚上,浙江慈溪的鬧市區,一聲聲“救命”的呼喊聲打破小城原本的愜意。抓娃娃店內,呼救的女子被男子按在地上刺傷。在眾人的驚慌錯愕中,男子奪門逃離。

第二天晚上,慈溪警方發布情況通報,男子吳某(男,27歲,浙江慈溪人)于8月1日20時58分許,用刀將22歲陳巧豐刺傷,陳巧豐經搶救無效死亡。2019年5月30日,事件發生近10個月,浙江寧波中院對該案進行了一審宣判,吳某被判處死刑。6月10日,吳某向法院提出了上訴申請。同年11月5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二審。

二審開庭的那天,是陳巧豐離世的第460天,凌晨3點,陳巧豐的母親徐燕(化名)看著手機相冊里女兒的笑臉,淚如雨下。這400多天,徐燕稱沒有睡過一個安穩覺。庭審中,吳某、吳某代理律師的話像刺一樣扎在徐燕的心上。徐燕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她無法諒解吳某,除非吳某能還給她一個健康的囡囡。

愛好跳舞是家人的掌上明珠

1996年春天,陳松(化名)、徐燕迎來了他們的女兒陳巧豐。這個孩子對于已經是大齡產婦的徐燕來說,生得很辛苦,“我有妊娠高血壓的,而且孩子還大,9斤多,把她生下來要了我大半條命。”因為這個孩子生的“討巧”,徐燕便決定給孩子取巧豐這個名字。

在鄰居和家人眼中,陳巧豐從小就是個乖巧的孩子,“她很單純,很善良,很小的時候就知道體諒大人,是家里貼心的小棉襖。”徐燕說,他們一家都很疼陳巧豐,疼到全家人一直都叫她“囡囡”,“‘囡囡’在我們這里就是寶貝的意思,她就是家里的寶貝,誰都不舍得她受一點委屈。她18歲的時候有被送去北京培養,沒幾個月,哭著打電話回來說想回家,她爸爸二話沒說立即把囡囡接了回來。”

眾星捧月下,陳巧豐無憂無慮地成長著。陳家雖然家在鄉下,但家境殷實,父母也從不吝惜在她身上花錢。上學的年紀,陳巧豐的父母為了讓她接受好的教育,花費幾萬元把她送到寧波去讀書,她喜歡跳舞,父母就支持她跳下去。

2015年,19歲的陳巧豐考入慈溪市機關幼兒園,擔任起幼兒園的舞蹈教師,同時也在培訓機構兼職做舞蹈老師。為了讓女兒生活的好一點,2017年徐燕給巧豐在城里買了一套房子,“房子就在她單位的前面,我是付了全款的,六七十平的房子,我一共花了差不多50萬,為的是不讓她有經濟負擔。”

因小動物結緣 曾多次因吵架向嫂子訴苦

就是在這一年的年初,在慈溪市青少年宮附近,陳巧豐遇見了吳某,初見時,吳某帶著一只寵物貓,喜歡小動物的陳巧豐看到貓后便上前逗弄,就這樣,兩個此前從無交集的人,因為貓走到了一起。原本以為是美好的愛情,卻不料成了悲劇的開端。

徐燕是在2017年3月份發現女兒好像戀愛了,“那一天我去囡囡那里給她打掃,原本好好的梳妝臺沒了。我當時心里有感覺,囡囡是不是談戀愛的,梳妝臺別是兩個人吵架的時候砸壞的。”為了驗證自己的猜想,徐燕在和女兒聊天的時候,有一搭沒一搭地問了陳巧豐,“我當時說,囡囡你也二十多歲了,有沒有談朋友啊?有的話帶回來給媽媽瞧瞧。但巧豐的性子我知道,就算有,她也不會承認,她很害羞的。”

沒過多久,陳巧豐辭去了幼兒園的工作,跳槽到了培訓機構,做起了全職舞蹈老師,同時,她還在四所小學兼職教舞蹈,在藝術團兼職。每個月,陳巧豐都能拿到1萬5千元左右的收入,而這些錢,徐燕夫婦一分都沒要過,“我們家不用她的錢養家的,她每天上課那么累,我們就希望她自己好好的就好,哪里還舍得用她的錢咧。”女兒的辛苦徐燕全都看在眼里,2017年11月,徐燕全款給陳巧豐買了一輛車,“我就想著有了車,她往返培訓機構、學校還有去藝術團排練的時候能夠方便一些,不用那么累地去擠公交車。”

2017年底,徐燕第一次從陳巧豐的嘴里得知女兒戀愛的消息。而在此之前,徐燕其實就已經從兒媳處聽說了吳某,“之前囡囡會和她姐姐(兒媳)聊起男朋友,她姐姐也會偷偷地告訴我。姐姐和我講,那男的沒工作,還好賭,會經常與巧豐吵架。”兒媳的描述讓徐燕不禁想到了那張不見了的梳妝臺,頓時對吳某沒了好印象。雖然如此,怎奈陳巧豐是喜歡吳某的,愛女兒的徐燕還是妥協了,同意巧豐在過年時帶吳某回家見她。

接近年關,徐燕和陳松一起進城,去了陳巧豐的房子,無意中遇到了吳某。“我們進屋的時候他還在睡覺,那時候已經10點多了,看到我們去了,他不但沒起來,沒問好,還把房門反鎖了起來。11點多,我讓巧豐爸爸去叫醒他,說我要和他談談。”徐燕說,她看的出來,被叫出房門時,吳某很不情愿,“他也不問好,就那么呆呆地站著,我和他說,我們家對女婿的要求不高的,有沒有錢無所謂,只要對我囡囡好,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哪怕賺的少也沒關系。而吳某始終都不言不語。”

這一次見面后沒多久就到了春節,春節時,陳巧豐提起了想把吳某帶回家的想法,但這一次徐燕沒有同意,“我和她講,你現在還小,你們再相處一段,你要是真的喜歡他,24歲(虛歲)你把他帶回來,25歲你們就結婚。”

吳某雖然沒去成陳巧豐家,但陳巧豐卻瞞著家人去見了吳某的父母,吳某的母親給了陳巧豐11000元的壓歲錢。徐燕得知后讓女兒把錢退回去,“我們這里沒訂婚的其實都是普通朋友,這樣是不好收人家家長的錢的,我讓巧豐去退掉,但是吳某的媽媽說什么也不收,就這樣,巧豐又把錢存了起來。”

多次分手后復合 同游西湖拍視頻成網紅

陳家父母的反對仿佛并未給兩個人的戀情帶來陰霾,在他人眼中,陳巧豐和吳某是很恩愛的,總黏在一起,直到2018年正月二十五。那天應該在小學上課的陳巧豐用別人的手機給陳松打了一通電話,電話里,陳巧豐不停地嗚咽,“她和我們講,她的手機和車鑰匙都被吳某搶走了,她好害怕。”接到女兒電話后,陳家父母和陳巧豐的哥哥趕忙進了城,“我們到的時候,吳某跑到了地里躲起來,后來被找出來。我問他,為什么要拿走巧豐的手機?吳某則說,巧豐的手機里有他的照片,分手了,他要把照片刪掉。”同時,吳某還提到了吳母給巧豐的11000元壓歲錢,而彼時,吳母給的壓歲錢已經被吳某以充加油卡、充話費等理由要走。

此后不久,陳巧豐和吳某和好了。

2018年5月,兩個人間再次爆發了一場激烈的爭吵,起因是陳巧豐在無意中知道吳某因賭博欠了很多錢。在陳巧豐提出分手后,吳某不僅尾隨跟蹤陳巧豐,還找了開鎖匠,撬開了陳巧豐的家門,拿走了陳巧豐的證件和大部分衣物,揚言要陳巧豐還吳母給的壓歲錢。忍無可忍的陳巧豐選擇了報警。而這次的矛盾也沒有持續太久,吳某送了一只小狗給陳巧豐,并取得了她的諒解。

這次和好后,兩個人一起去了西湖游玩,在游船上,吳某給陳巧豐拍了一段小視頻,驀地,陳巧豐火了,一夜間成了有著近40萬粉絲、300多萬點贊網紅。陳巧豐走紅后,吳某開始以3000元每條的價格接廣告,要求陳巧豐配合拍攝。而陳巧豐對此十分抗拒。

2018年6月20日,陳巧豐的哥哥接到了妹妹的求助電話。電話中,陳巧豐哭著告訴哥哥,夜里,吳某趁她睡著的時候,從她的手機錢包里轉走了1萬多元錢,早上,吳某還在吵架的過程中踢壞她家里的門。

陳巧豐的這通電話讓徐燕的心再次沉入了谷底,為了讓女兒和吳某徹底分開,徐燕決定對女兒撒一個謊,“我告訴她,媽媽要把你現在住的房子賣掉,再買一個更大的給你。”陳巧豐信以為真,6月23、4日,便把所有的東西搬回村里的家中。

分手后多次跟蹤尾隨 男方曾因失眠去精神科就診

7月12日,陳巧豐和吳某正式分手。分手后,吳某多次找到陳巧豐希望能夠復合。為了躲開吳某的頻繁騷擾,陳巧豐拉黑了吳某的所有聯系方式,甚至換掉了手機號。同時,懷疑吳某在自己車上安裝了跟蹤設備的陳巧豐在回家后,車也不敢再開,擔心女兒安危的徐燕也開始每天接送陳巧豐上下班。

分手后,吳某的心情一落千丈,吳某曾一個人去醫院的精神科就診。據醫生診斷,認為吳某或患有抑郁伴焦慮癥狀,但無精神病癥狀。

7月25日,陳巧豐在外演出了一整天,不知從哪得來消息的吳某就跟蹤了陳巧豐一整天。同時,吳某還劃壞了陳巧豐的車,掰掉了陳巧豐車子的車標。經過保險公司定損,車損在1萬1千元左右。

從那天開始,陳巧豐越來越恐懼,除了需要徐燕接送上下班外,每當外出,陳巧豐的身邊都會有同事、朋友陪伴。

7月26日晚,十分壓抑的陳巧豐和朋友許添(化名)相約到公園散步。吳某跟隨二人來到公園后,心生怒意,出手和許添打了起來。據許添回憶,當時吳某還拿了一把水果刀威脅他。后來,刀被陳巧豐奪下,扔進了河里。

事發前與朋友約定去看喜劇片 整個案發過程不過3分鐘

8月1日晚,許添約了陳巧豐看電影,為了能讓陳巧豐開心起來,許添選擇了帶她看《西虹市首富》。可就在電影開始前,陳巧豐從同事車上下來的一刻起,悲劇卻發生了。

戴著口罩的吳某,拿著一把水果刀用車上的紅色衣服包裹后來到了陳巧豐的面前,兩個人發生了激烈的爭吵。隨后,吳某追上進入商場的陳巧豐,并將陳巧豐逼至影院對面的夾娃娃店。爭吵中,吳某強制摟住想要離開的陳巧豐,隨后揮起手中的刀,連續捅向陳巧豐的腹部、頸部。

夾娃娃店的老板看到小陳流血后,上前質問過吳某某怎么回事,但吳某卻要捅他,后被他躲過。隨后,他找到一根拖把去打吳某某,直至他用拖把棍打到吳某某的頭后,吳某某才拿著刀駕車逃走。

當時的監控顯示,從20時55分9秒陳巧豐下車,到20時58分6秒吳某逃走,整個事件發生的時間不過3分鐘。

21時19分,吳某開車到派出所自首。

女兒離世時銀行卡只剩6毛錢 無法原諒嫌疑人希望能判死刑

陳家怎么都不相信家里的囡囡已經離開了人世,徐燕、陳松暈厥了不知道多少次,連一向冷靜的陳巧豐哥哥也無法接受妹妹的離開。在整理陳巧豐遺物時,徐燕才發現,市區的家里遍布著被砸壞的痕跡,而月收入并不少的女兒,在去世的時候,銀行卡里竟只剩下6毛錢的余額。

2019年4月3日,在陳巧豐離世后的第8個月,該案一審開庭。法庭上,在陳述殺人過程時,吳某低垂著頭,雙手抱頭,他陳述,“那段時間,都是巧豐媽媽接送她,如果那天(指事發當晚)她媽媽送她的話,她就不會死。”聽到這句話,徐燕的情緒徹底失控,大喊,“殺人犯,你怎么能說出‘如果她媽媽送,她就不會死’這種話啊!”痛哭之中,徐燕暈厥了過去。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懲處。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吳某在被害人與其分手后,仍繼續糾纏,并持尖刀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當眾連續捅刺被害人要害部位,致被害人死亡,其犯罪動機卑劣,手段殘忍,情節惡劣,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雖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不服判決結果的吳某選擇了上訴,11月5日,在陳巧豐離世的第460天,二審開庭。凌晨3點,徐燕看著手機相冊里女兒的笑臉,淚如雨下。徐燕說:“媽媽一定會為你討回公道。”

11月7日,二審休庭的第二天,徐燕抽噎地告訴北青報記者,女兒的離世讓她無法釋懷,她只希望法院能夠判吳某死刑,“無法原諒他,除非他能還給我一個健康的囡囡。”

原標題:Qnews|浙江舞蹈女教師遇害案死者母親:四百天沒睡過安穩覺 無法諒解被告

來源:北京頭條客戶端

編輯:馬華莉

浙大女生遇害案二審維持死刑判決,家屬向事發景區提民事賠償

11月11日下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浙大女生被害案”:駁回上訴,維持以故意殺人罪、強制猥褻罪二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原判。

被害人家屬代理律師柳斌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被害人家屬認為事發地杭州靈隱景區在安全監管方面存在疏忽,已向杭州西湖區法院遞交民事賠償訴狀。

2018年11月13日,從英國留學回杭州不久的浙大2013級本科生譚某某在靈隱景區附近出現后失聯。15日夜,警方等救援力量在蓮花峰山頂懸崖落坡下發現了她,經醫務人員確認已無生命體征。17日,杭州警方在廣西全州縣抓獲犯罪嫌疑人熊志城(男,24歲,廣西人)。隨后,杭州市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強制猥褻罪對犯罪嫌疑人熊某批準逮捕。

今年7月上旬,杭州市中級法院不公開審理本案,并于當月下旬宣判,對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二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熊志城參與網絡賭博,因欠下債務無力償還,感到生活無望,進而產生厭世情緒。2018年11月上旬,熊志城竄至杭州,連續多日至西湖風景名勝區飛來峰景區,欲在自殺前殺人墊背,尋找作案對象。11月13日,熊志城進入飛來峰景區,在蓮花峰山頂附近遇見獨自游玩的被害人譚某某,即持隨身攜帶的尖刀連續捅刺譚某某胸腹部數刀,并將譚某某推下陡坡。后熊志城爬至坡下,對譚某某進行猥褻,并不顧譚某某哀求,持尖刀切割譚某某頸部等部位數刀,致譚某某死亡。杭州市中院認為,被告人熊志城殘忍殺害被害人,作案動機極其卑劣,手段極其兇殘,后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

在11日上午的二審庭審中,上訴人辯護人以“熊志城負賭債,作案時精神狀態存疑;受教育程度低,受封建迷信思想影響,產生‘找年輕女性陪葬’的念頭,系初犯;認罪悔罪態度好;對一人一次進行猥褻,強制猥褻判量刑過重等”等為由,希望法院輕判,并重新對其進行刑事責任能力鑒定。

二審審判長下午在宣判時表示,從熊志城家屬、朋友等處確認,其直系親屬無精神病史,本人平時無精神異常情況。該案中,熊志城選擇獨身年輕女性作案,且追下懸崖捅刺、強制猥褻,在案發后丟棄作案刀具、衣物,足以表明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一審時已進行刑事責任能力鑒定,結果為無精神類疾病,對重新鑒定的請求不予準許。

對強制猥褻的量刑問題,審判長表示,熊志城不顧已負重傷、無反抗能力的被害人的哀求,對其進行強制猥褻,行為極其卑劣,一審量刑并無不妥。此外,熊志城在光天化日之下,在著名景區內針對不特定對象實施犯罪,多刀直刺胸腔,行為特別惡劣。同時,熊志城在公安機關偵查中有4次拒不認罪,在上午的庭審中還翻供、避重就輕,毫無悔罪之意。

于歡案背后吳學占團伙涉黑案12日開庭:兩次補充起訴涉9罪

于歡案背后吳學占團伙涉黑案將于4月12日開庭。

4月8日,山東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法院向相關訴訟代理人發送的出庭通知顯示,吳學占等人15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將于2018年4月12日開庭審理。

相關訴訟代理人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此案開庭前,檢方已就吳學占等人涉黑案進行了兩次補充起訴,該團伙共涉9個罪名。蘇銀霞、于歡母子則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兩次補充起訴,15名被告人共涉9罪

2017年3月于歡案被曝光,隨后,該案背后的吳學占團伙被媒體關注。2017年5月26日,聊城公安通報,冠縣吳學占等人涉嫌違法犯罪案件于2016年5月25日由山東省公安廳掛牌督辦,由聊城市公安局指定東昌府分局異地立案偵辦,吳學占團伙涉案的18名成員除杜志浩死亡外,其余17人全部落網。

上述消息顯示,山東警方督辦吳學占等人違法犯罪案在于歡案案發一個月之后。2017年3月26日,山東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辦案民警曾告訴澎湃新聞,于歡案中討債者(杜志浩已死亡)全部被抓,首要犯罪嫌疑人吳學占、帶隊討債的趙榮榮等人已被抓半年,案件已經移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

澎湃新聞此前在該案移送起訴時報道,吳學占團伙共15人被指控7個罪名,分別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

蘇銀霞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殷清利、王文廣律師透露,與于歡、蘇銀霞一案有關的罪名有3個,分別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組織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

2017年8月8日,相關代理律師收到了法院送達的吳學占等人涉黑案起訴書。兩個月后,檢方又補充起訴稱,吳學占指使其他被告人對王某某進行非法拘禁罪,該團伙另一名被告人涉及強奸罪。

2018年4月8日,于歡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其姑姑于秀榮告訴澎湃新聞,接到開庭通知前,檢方第二次補充起訴,新增加的罪名為強制侮辱婦女罪。不過,這個增加指控的受害人是另一名婦女,不是蘇銀霞。至此,對吳學占涉黑團伙成員指控的罪名達到9個。

蘇銀霞于歡母子分別提起刑附民訴訟

澎湃新聞從相關代理人處獲悉,吳學占等人涉黑案被起訴的被告人共計15人,包括吳學占、趙榮榮、李忠、郭樹林、郭彥剛、吳風磊、林飛、吳洪艷、杜建崗、吳風志、張博、嚴建軍、程學賀、張書森、么傳行。其中,與于歡、蘇銀霞一案有關的被告人有12人,有關的罪名有3個,分別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組織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

2016年4月14日于歡案案發,因不堪討債及對其母親蘇銀霞進行侮辱,于歡持刀致一死三傷。2017年6月23日,山東高院二審改判于歡案:認定于歡持刀捅刺杜志浩等4人具有防衛性質,但超出必要限度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據了解案情的人士表示,吳學占等人被指控的犯罪中,有一項非法侵入住宅罪,系趙榮榮等人為討債將銀霞夫婦的一套住房強行更換門鎖,并安排人輪流入住,之后吳學占等人找搬家公司將上述住房內的物品搬出,在此過程中,“將蘇銀霞頭部按入座便器接近水面位置”。2016年4月14日吳學占授意趙榮榮等人對蘇銀霞、于歡母子的討債及侮辱過程,被指控犯非法拘禁罪。

相關代理人告訴澎湃新聞,在吳學占等人涉黑案被訴之后,蘇銀霞、于歡母子都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蘇銀霞的訴訟請求是,請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吳學占、趙榮榮向蘇銀霞返還以非法拘禁等方式所收取的、與合同約定不符且不受法律保護的高息13.4萬元,返還其所違法占有的名仕花園房屋一處;依法判決所有被告人給予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承擔精神撫慰金。

于歡的訴訟請求是,對吳學占等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請求法院依法判決吳學占等被告人因對于歡及其母親蘇銀霞實施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凌辱等手段,給予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承擔精神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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