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議員提出目前最全面加密幣監管框架 有望滿足SEC主席要求
美國眾議員拜爾(Don Beyer)7月提出了一項長達58頁的加密貨幣法案令人意外,不過內容上卻可能是目前為止最為全面的監管框架,更或許能解決近期因修正案而吵得沸沸揚揚的加密貨幣稅法議題。
據《TheBlock》報導,拜爾在上月28日提出了《數字資產市場結構及投資人保護法》,旨在依據《商品交易法》(CEA)、《銀行保密法》(BSA)以及聯準會可能制定的框架,界定加密貨幣資產的監管方式。
鑒于拜爾從未參與過任何加密貨幣法規的制定,也并未對這塊產業發表過特別的見解,因此這項法案的提出無疑是出乎眾人意料。共和黨籍眾議員、國會區塊鏈核心小組聯席主席埃默(Tom Emmer)甚至懷疑,該法案可能出自財政部部長葉倫(Janet Yellen)授意。
不過,拜爾發言人向《TheBlock》表示,事實并非如此:我們從一年多前就開始制定這項法案。眾議員埃默認為這是出自財政部的說法并不準確。 ……到目前為止,數字資產市場的急遽擴張,加上國會在監管市場方面采取了相對零碎的作法,為制定我們上周提出的法案提供了很大的動力。
拜爾的法案可說是一場及時雨。周二,美國參議院才剛剛通過了附加在基礎建設法案之下的原版加密貨幣稅法框架,而先前因圍繞在經紀商(Broker)定義而出臺的兩項修正案則雙雙胎死腹中。不過,也因為這項法案的爭議不斷,公眾及國會的重視程度明顯激增。
拜爾發言人告訴《TheBlock》說道:人們普遍認識到,國會需要采取更全面的方式來進行數字資產市場的監管。我們認為,這項提案是對話的開始。我們的法案回應了監管機構的意見,尤其是SEC主席根斯勒的要求,他們希望國會介入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明確性。
據了解,SEC主席根斯勒周三(11)才和民主黨籍參議員華倫(Elizabeth Warren)就加密貨幣監管問題進行了最新的交流。 7月初,對加密貨幣市場持負面態度的沃倫致函根斯勒,詢問SEC需要哪些國會授權以更好地監管加密貨幣市場。
同一時間,拜爾和沃倫也一直在相互合作,共同努力彌補稅法上的漏洞。
加密貨幣法案大集合
事實上,拜爾的法案也意在授予監管機構更多的權力。
舉例來說,該法案試圖通過法律名詞來界定數字資產和數字資產證券來厘清哪些加密貨幣是商品或證券;此外,該法案也對未來簡單代幣協議(SAFT)、SEC委員皮爾斯(Hester Peirce)的安全港草案等制定了規范,甚至是要求在DeFi監管上進行跨部門的交流。
拜爾法案中的眾多條款也涵蓋了大部分過去為人所熟知的加密貨幣草案,包括參議員康納威(Michael Conaway)去年9月提出的《數字商品交易法》(DCEA),兩黨參議員麥克亨利(Patrick Mc Henry)及林奇(Stephen Lynch)今年4月共同提出的《消除創新壁壘法》(EBIA),還有眾議員大衛森(Warren Davidson)自2018年以來持續向國會提案的《代幣分類法》(Token Taxonomy Act)。
拜爾的法案就上述許多問題提出了更全面的解決辦法,其中還包括了授權聯準會發行數字美元(Digital Dollar),不過主旨仍是著重在授予SEC和商品交易委員會(CFTC)更大的監管權限。
假如該法案能順利獲得參眾兩院青睞,或許會是迄今最具影響力的加密貨幣監管框架。